她礼貌地同过路的女孩说着请让,谢谢。在穿过人群后终于抵达了门前。工作人员替她拉开门,陈敏娇颔首表示感谢,拎包走入。
“评委好。”陈敏娇礼貌地打招呼,笑意温柔而不乏暖意。
她扫了一眼,对面坐了三个人。
中间那女士率先讲话,让她落座。
“陈敏娇?”女士翻看着资料,讲到。
陈敏娇点头:“是的。”
女士往下看,眉头却皱起了。“不是香港人?”
来了。
陈敏娇面色不变,依旧笑语盈盈:“是的。”
“你知道我们是香港小姐选美比赛吗?”坐在女士旁边的男人略带不屑地说。
然而这点攻击力在陈大魔王面前完全不够看,她云淡风轻地回答:“我想我并没有走错,这是香港的怡和大厦。”
是香港,而不是别的地方。
靠左的老人捋了把胡子,“能站起来走几圈吗”
“当然。”不过一点小要求罢了。陈敏娇已经记不得自己在跑马地的别墅里走了多少个来回了。现在走起来,像是信手拈来般简单。
明明只是空旷的面试房间,她一手搭在挎包上,一手随意自然晃动,昂首挺胸的模样,倒像是已经走在了红毯之上。
仪态无可挑剔。
三人又问了些别的问题,浅谈了几句,就让陈敏娇休息,说是回去等通知。
陈敏娇推门离开,撞上别的女孩观望的脸,有甚者更是凑过来问她感觉如何。
“还行吧。”陈敏娇笑着说,然后挥挥手,潇洒离开。
几天后,她收到了通过的信息。
四月初,二轮面试结束,集训名单出炉。
陈敏娇赫然在列。
而陈敏娇所处的阶段就还是报名阶段,比赛会在一个月后开始。杜风挑中她,算是把她当作璞玉想要来雕琢,给她找了一溜的老师。
学形体的,搞礼仪的,还有教书先生。
虽然这是选美比赛,但绝不是仅仅依靠一张脸就能够走到最后的。就像比赛流程中设置的慈善活动,就是为了考察参赛者是否拥有足够的亲民力。
虽然香港小姐的报名范围没有明确地指出是大家闺秀或名门小姐,但纵览往届的冠军和脱颖而出的选手,大多是家教良好的女孩。
尽管陈敏娇本人是在社会主义的熏陶下成长出的女孩,但这个“陈敏娇”不是。她的过往和非港籍贯很可能会成为别人攻击的点。
这一个月对于陈敏娇来说,算是轻松又算是繁复。有些礼仪是被她刻在骨子里不需要再学习的,所以对于大脑而言算得上轻松,但是对于身体上就算是折磨了。她已经记不得多少次汗水打湿了衣衫,也记不得她顶着书本绕着房间走了多少个轮回。
陈敏娇是个心性坚韧的人,她知道如果这点苦头都吃不了,那她可能不适合在这个年代继续生活下去。就像她前世当编剧时会每天出去进行人物观察一小时,模仿他们的动作,剖析他们的行为,她什么都体验,就是为了让笔下和荧幕里的人物栩栩如生。
所以她的剧本也从来只给优秀的演员。她不想她的孩子被无辜瞪眼双目无神给毁掉。
所以现在这点苦也不算什么。陈敏娇每天躺在床上的时候还是会无可避免地想起前世的一切,大概是她上辈子太顺风顺水,所以老天叫她来这倒退了几十年的香港受累。
她是读戏文毕业的,但比起那些要么当枪手要么搞网剧的同学,她的起点一早就被拉开。她的小姨是圈内说得上话的荧幕一姐,单是二话不说买下剧本出演,就已经为她开了好头。
想起小姨,陈敏娇又觉得人生就是圆圈,轮回有数。小姨说她适合当演员,但陈敏娇毅然决然选择了编剧的道路。比起表演另一个人,她更喜欢去揣摩人的形成。揣摩了小半辈子,一眨眼,回到77年,倒还是注定要走向演员的道路。
只是比起前生,拥有了更好的硬件条件。她上辈子长的不赖,但那张脸却驾驭不了太多剧本。没有合来的人物,只是好看,却不会让人留有印象。
早点休息。陈敏娇翻身伸手摁掉台灯,室内只独独遗留下月华满地,衬着床的罩纱和流苏,倒也同嫦娥仙境有几分相似。
只需要闭眼,陈敏娇就沉沉入睡了。她的侧颜太闲谧,让风月都噤声,唯恐惊醒梦中人。
然而在陈敏娇不知道的地方,有个人一直默默地关注着她的状态。或者换句话说,是监视。
张叔每天例行给杜风报告陈敏娇的学习情况,甚至还会不由自主地带上一句主观评价,比如今天也很努力,比如陈小姐已经练的很不错。
但是杜风通常只有两三句回答,类似努力是她最实惠的选择,或者还不够,还得继续。
陈敏娇就算是他杜风的面子,若是差了,还让他以后怎么在黑白两道混?
虽然这时候的香港,白道也同黑道相差无二。
不过让杜风感到震惊的有两件事。一是陈敏娇的英语太好,就连他找去说是恶补字母的老师都自惭形愧。二是这女人穿上高跟后竟然犹如平地,步步生风,听礼仪老师的说法,这女人倒是毫不怯场或有不自在。
口红和高跟鞋是女人的武器。
而陈敏娇显然已经能够熟练运用后者杀人于毫厘之间。至于前者,光是看她微微启唇就已经是诱惑,若是配上颜色正好的口红,怕是会一吻之间倾倒众生吧?这就是杜风想要的效果。他要所有人,对他的选择,只能哑口无言,剩下称赞和欣羡。
而他在陈敏娇身上,看到了这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性。
于杜风而言,天之骄子这个词似乎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他出生时,已经过了黑道动荡不安打打杀杀夺地盘的时日,他家老头子,早就满身伤痕地为他闯出了一片天地。要什么有什么,从未有过得不到的疯狂。所以他能够肆意花丛,能够号令八方。
但他永远都是太虎帮的太子,他没有自己的帝国。比起子承父业,他更爱自力更生。他的骄傲不允许他永远背负着父辈的烙印而生活,他想要闯出一点新的东西,比如在传媒娱乐界。
更何况,同成为神相比,他更享受造神的过程。
那些世家小姐又如何?最终结局不过是败于一个逃难来港的女孩。他已经迫不及待看到她们脸上气急败坏地模样了。
陈敏娇一夜好眠。
无梦也无风,平静如昨日窗外湖,毫不起波澜。
半梦半醒之间,有人轻轻戳了戳她的脸庞,力度极轻,指腹柔软而稚嫩。
陈敏娇以前养猫,还养的是加菲猫。毛长还胖,肉嘟嘟的脸,最爱就是每天清晨在阳光穿透玻璃入屋后跳上床把她叫醒。用自己整个身子压住她,或者拿小爪子按她的脸蛋,企图留下梅花印。
所以此刻陈敏娇错把这种触感当成自己那只调皮的猫了。她一翻身,玉臂长伸,把床边的小家伙搂进怀里,又闭着眼轻微哼了声,抬起下颚用唇瓣亲吻着“猫”,闷声闷气地说:“乖,别闹。让姐姐再休息会。”
被自家大哥唆使过来叫人起床的杜雨此刻如木桩般站立着,丝毫不敢有一点动弹。他还穿着一身正式的格子背带裤配衬衫,领结现在由于陈敏娇的搂抱而有些歪曲。脸红得像个西红柿,若是让他妈看了,必是要叫一声小儿学会揩粉了。
杜雨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杜风。
他和杜风虽然不是亲兄弟,但情同手足。香港虽然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多得是富豪包养二奶,还有甚者把二奶带进家门。杜家就是这样。老头一把年岁了,前些年还跟一女学生搞在一起,女学生中招怀了杜雨,老头也就把人迎进家门了,做了法律之外的姨太太。
杜风瞧不起那个女人,但对这弟弟还算是上心,所以杜雨从小就依赖这个大哥。
杜风看完了好戏,自是要救自家小弟于水火之中的。他清咳一声,从门口走近房间,在窗户处停下,伸手利索地把遮光的帘子拉扯开,于是阳光肆虐地侵蚀着房间里的黑暗。
陈敏娇秀眉微蹙,未经修剪的眉有几分凌乱,却又偏生出一丝野性美。她不像精雕细琢的洋娃娃,倒像是个山里走来的仙子。只是这仙子现下睁开眼,茶色的眼底全是不耐烦。
陈敏娇起床气算是严重。上辈子有人一大早催她稿,气得她二话不说把写好的稿子全部撕碎销毁。虽然醒来后她心疼了好一阵,但事已至此,再无他法。
对于陈敏娇而言,睡觉是世界上最好的休闲活动。她甚至有过一睡不起的想法,若是可能,她愿意长梦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