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侠?”
那伙计阿成和葛老板叔侄俩是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
佛秀笑眯眯的看着不解其意的两人。“小李飞刀够厉害吧?例不虚发。可你们听说过飞剑没?驭剑飞行,杀人于千里之外,出入于青冥之中。”
“武功再厉害有什么用,天下第一有什么用,能朝游北海暮苍梧?能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能长生不老与天齐?”
只见佛秀说的是唾沫横飞,越说越激动,就好像说的是他自己一样。
伙计阿成却趁着空隙一脸怀疑的问道。“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佛秀一拍胸膛。“我会说啊。他们说书说武侠,我说仙侠,铁定火。到时候听书的人多了,你这酒楼生意不就好了。”
“就你?你识字吗?”阿成始终对他抱着怀疑的态度。
佛秀闻言笑了笑,一呲牙,一咧嘴。“要不,等会闲了我给你们讲一段试试?”
见葛老头应允,佛秀便退到了街边等着。
感觉说的有些口干,他自顾的从那胡不归腰上解下酒葫芦,还别说,这半年要饭要的地方那么多,就属这春风楼的酒最香。
可一拿到手他的脸一下就黑了。“你吃独食还吃上瘾了?就这会功夫全没了?”
那胡不归哪能理他,朝他嘿嘿一傻笑,躺在屋檐下摆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睡他的。
佛秀无奈的摇了摇头,没辙。他随手将那轻飘飘的葫芦扔到了胡不归的身边,有些意兴阑珊的坐在了那里。
只是他双腿看似随意摆放实则却暗中叠坐在一起,双手合掌,嘴唇不停无声开阖,眼皮微闭。
远远看去就像是在打瞌睡,但实际上他是在念经。
“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哆夜,
哆地夜他阿弥利都婆毗,
阿弥利哆悉眈婆毗,
阿弥利哆毗迦兰谛,
阿弥利哆毗迦兰多,
伽弥腻伽伽那,
枳多迦利莎婆诃……”
口中所诵,却是那《往生咒》。一遍又一遍,从无间断,像是要洗清自身的罪业,又像是在超度那些死在自己手上的人。
因为这半年他又杀生了。
胡不归的武功很高,有多高?佛秀不知,只因他没有见过胡不归全力出手过。
如果非要加一个衡量尺度的话,他倒是想起一人,那当年被称作“千面公子”的王怜花。
据说那王怜花乃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而胡不归给他的感觉竟然也是如此,虽然只是武功。这半年来,佛秀至少在他身上见过不下十数种高深武学,而且竟是都练到了大成,拳掌指爪信手拈来。
至于他自己,一想到这佛秀就有些脸黑,恐怕任谁在熟睡的时候被丢到乱葬岗也绝对不会有好脸色。
更何况还有那些眼睛发红的野狗,试想一下一人大半夜睁眼就看到一群呲牙咧嘴的野狗围着自己,滴着口水,那场面,别提多爽了。
这春风楼在保定城西南角,离那最繁华的地段可是隔了好一段距离,也无怪生意差。
其实以前并不是这样的,直到那“李园”改名“兴云庄”之后,一切就变了。这些年兴云庄门前是车马如龙,往来不是达官显贵就是江湖盛传一时的高手,如此,便改变了太多。
如今,江湖之上谁谈起“龙四爷”龙啸云三字无不敬仰万分,称其大英雄,大豪杰。
恐怕,这天下间除了他自己,也就只有佛秀这书外之人知道他的虚伪,他的可怜。
街道上形形色色的人往来于佛秀的面前,有稚童拿着糖人满脸欣喜,有老妪看着蹦跳的孙子一脸慈祥,有青年脸色黯然的提着药包,有如花娇艳的女子问着胭脂首饰。
只是,他们都对那一躺一坐的乞丐满是厌弃,或是无视,如同尘埃,偶尔还路过那么个心善的人会丢下几枚铜子。
而那两乞丐,同样的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一个酣睡如猪,一个闭目看似昏昏欲睡。
众生万相,说到底也不过是萍水相逢一过客而已。
天色渐晚。
街道上零零散散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喂,你们两个。”
酒楼里那阿成收拾完最后一张桌子朝外面喊了一声。
“来了。”
佛秀闻言便已起身,他看了眼身旁还在睡着的胡不归不争气的踢了一脚。“醒来了。”
然后屁颠屁颠的就跑到了酒楼里。
只见楼里此刻还坐着一些邻居,比如那铁匠铺的大牛,比如远处那胭脂铺的陈掌柜,还有厨房掌勺的薛大娘,她是葛老头的妻子。
都是些白手起家,养家糊口的人,心眼也不坏,此时被喊了过来,听听这所谓的仙侠是个何解?
“开始吧。”
那伙计阿成虽然给他端了个凳子,但仍是一脸怀疑的看着他,似乎只要他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要赶他出去。
胡不归却没进来,而是就在外面听着。
“那我可就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