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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半身不摄

庭木越哩的信使果然如期到达,在早春的微风里,三个骑士打马前进,一路上草叶倒伏,群鸟惊飞。

带着煞气面孔的十人长手持庭木越哩亲赐的马鞭,那鞭柄上镶着一个指节大小金套,上头刻有鲜卑人的文字,那是庭木越哩母族留下来的文字凭证。

拿着它的十人长就能号令两千多人的运粮队伍,对这些多是奴隶组成的慢吞吞的无甲也无战马的人群吆五喝六。

“营地禁奔驰!”把守营门的士兵是匈人的征召牧民,没有牲口的特困户就拿着一支树枝削尖的短矛,充当步兵,有时候能找到一块锈铁或者无用的铜器,就近将那块不伦不类的金属之物自个镶嵌在矛尖上,一根侍卫矛,就这么简单地制成了。

就像这个士兵半辈子的人生,一笔一划,轻描淡写,也就刻尽了..步兵是匈人的后娘生的,从拉河一路西迁的匈人尤其不缺战马,奔袭的精锐队伍经常一人五马到六马..他们缺的只是铁,缺铁矿,也缺铁匠,更缺能找到铁矿铁匠的人。

这个看守营门的士兵本来就是看守铁炉子的值守人员。被阿杜海尔调拨到这里,今天他大声吆喝要求来人驻马,却没料到秉公执法的时节,遇着了不讲理的跋扈来客。

马鞭犀利地抽在值守卫士的面颊上,带出一道长长的血痕。来人以鞭梢指着他的脸,端坐于马上,俯视着这名看守,来人的目光仅仅停留一瞬,在欣赏过对方惊愕又敢怒不敢言的脸色之后,转向临时扎好的营地里。

随行的二人早已持马入营,他们的手按在刀柄上,如果有人不开眼敢出手拦阻,就拔刀把人看翻。如果那人是百人长以上的长官,就把刀架在那人的脖子上,告诉他这是大王子的命令。而这次行动,大王子庭木越哩才是是指挥官,蒙杜克大王派下的阿米尔才是佐贰。

“谁让你们在这儿宿营?大王子有令:运粮队一日行程不能低于四十罗里!日中再食,每顿不得超过半里拉!(liba,罗马单位,1里拉约合今328.9克)”

“少一罗里,挨十鞭子,少十罗里以上,斩领队官,其妻子由兄弟继承!按匈人的老规矩,敢于在此时提出异议的,一个人打马赶上前头部队,自己找庭木越哩王子理论去。”

来人高举着指挥官的信物,上头的金色套筒熠熠生光,凹陷的阴刻手法以扭曲的鲜卑文字篆刻出庭木越哩的鲜卑名“梓沐焯亚”(音译),哪怕整片营地里没有几个人识得鲜卑文字,但畏惧大王子的都能认得出那根常常用来责罚属下的鞭子。

和颛渠阅南类似,庭木越哩好辱近人,每逢出营门或狩猎,总朝着值守营门的卫士们脸上一人一鞭,要是敢躲,也许等来的就是马刀,而三王子乌勒吉和北边的海寇们学来一样新奇的嗜好:把犯了错的士兵用长柄斧砍下头颅,将死了的罪犯脑袋风干,剥下头盖骨作为酒碗。

也或许正是这样,左谷蠡王蒙杜克才迟迟没有定下王储人选,这样残暴的儿子们只要有一个继位了,莫说其他兄弟,连曾经站错队的族人怕是一个也活不下来。

仅仅三个带着信物的骑者就在营地里大呼小叫,他们闯入营盘,用手里的鞭子用长矛不带铁尖的另一头抽打人的脸..三人专门打这些奴隶的脸,叫这些脸上涂着一层油或者煤灰的男人们因为抽打而口角溢血。

这些跟在庭木越哩身边的人因为施暴的快感而在马上呵呵大笑,他们相信没有人敢站出来制止他们,哪怕是左谷蠡王信重的阿杜海尔。有大王子做靠山,他们敢对看似得罪不起的人出言不逊..哪怕是副指挥阿米尔在这里,都要吃他们几句难听的臭骂。

“阿杜海尔,真的不要紧吗?偌大的营盘,真的任由几个猢狲在这儿耀武扬威,我看他们难看的模样,就像树上猴子把板栗丢在你的头上,朝你乐呵呵撒尿一样,还是在你的头顶。”这儿休息的帐篷里,不儿罕合勒敦急得围着毛毡团团转,躺下的阿杜海尔已经六七十了,环境恶劣草原上高寿的希腊人不愿意耗费心神,跟这些小人物置气。

“大王子或许会在意我的看法,但这些小崽子,这回骂了我,大不了转头跟我叩头道歉,他们的膝盖不值颗麦粒。”

“那你就这样任由三个跳梁小丑踹踏你的营盘?这儿主事人可是你!可你现在当了乌龟,把头缩在自家帐篷里,这些奴隶们可只认能叫他们不受气的主人!”

听了他的话,阿杜海尔冷笑一声,闷闷地不说话。反倒把被子蒙过来盖住头脸,这是赶客的意思。

阿杜海尔的老伴倒在开春之前,老人无牵无挂,不乐意插手这些鸡零狗剩的破事。

“世子来了?”不尔罕眼睛一转,看向帐篷门口,那个小小的身影被另一个人牵拉着,一齐来到这边帐篷。

牵着孩子的是克鲁伊塞,力大的少年一路上都在解释:“世子可不能强出头。庭木越哩出了王帐,跟谁都不一定讲理的。”

“那就杀了他们。”

克鲁伊塞的头摇的幅度更大了,“那大王子正好可以领兵杀回来,名正言顺地声讨你这个弟弟,和二王子一样,他们都是刀子在手,就不认人的。想要叫他们承认你,至少你得叫他们害怕你的刀,匈人有一句谚语:驻足歇马,只有能饮烈酒的男儿才值得共饮叙话。这儿的烈酒就是血泡的,当两头野狼发现双方要冒着生死的风险搏杀的时候,那么他们的会面将是云淡风轻的,一边恭维着一边潇洒落座,却各自紧握着佩刀,观察彼此是否有松懈的一刻。”

“要是没有呢?”孩子怔怔地问,他感到自己不是在空气里有着发冷的湿润水汽的草原,而是在埃及人驯服的狮子和猎豹栖息的到处是刚刚埋住脚踝小腿的荒野。

“那样大家喝完一杯酒,还可以是能说得上话的朋友,酒碗一碰,浑身绷紧,另一只手按在佩刀上,大家就是能互相敬畏的朋友,更进一步,将来就是没有极大利益不会轻易出卖的盟友。”

“盟友么?”阿提拉恍惚地重复着,忽然眼睛一亮,克鲁伊塞在其中看到了清冽的刀光。

阿提拉拔出了刀,那是当日已经饱饮三个人鲜血的匕首。涂毒的匕首也有保质期..等到一个干冷的冬天过去,不怎么精细保养的匕首边缘微微有了锈迹,孩子的手放在匕首的银面上,轻轻摩挲着,匕首身上已经没有毒了,它在水里泡过,就像蛇被拔去了毒腺。

蕞音以怕伤着他自己为理由抹去了匕首上的毒..阿提拉却希望毒蛇一直能有毒牙,能喷射毒液出来,只有这样,在致命威胁面前他才有可能更残忍。

“如果我们等会再杀了他们呢,等到他们回去的时候?”

那样就起不到政治意义了,只是一场出气式的暗杀,还会打草惊蛇。但克鲁伊塞刚刚顶撞了好几次,这会不想再强出头了。

孩子的想法根本上还是幼稚的,杀几个人不能解决问题,甚至杀了庭木越哩,他的日子也不会好过些..最多让呼少晏和另外几个被大王子折辱的千人长死心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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