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起头,环视着周边的人群,想要寻一个脖子,扑上去咬破吸血。他那野兽般的眼睛震慑了众人,令他们纷纷后退。林风起身了……但洪萌临死前死死拽住了林风的衣服,硬生生把他拽了回来。
是啊,我是人,又不是野兽,为何会有这种想法呢?林风努力抑制着自己……半刻钟后,他终于平静了下来。
北风从他的指尖刮过,带走的是洪萌那早已冰冷的生机。直到最后,洪萌还是没能吃上一口鱿鱼,没能喝上一口啤酒,学生时代,那个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夜晚,再也回不去了。
林风不敢想,洪萌在最后的时刻,是如何瘸着一条腿,爬上了旁边的那座烂尾楼,不知道在他纵身一跃时,心中是如何的绝望和恐惧。
那烂尾楼像是一架死而不倒的骷髅,屹立在城市的夜空,吸走了无数人的积蓄,又吸走了洪萌的生命。
终于啊,在这座遥远的城市里,林风没朋友了。
武卒公车停在了一旁,车门打开,黑色的大头皮鞋远远的站在了血渍的外围,戴着手套的手捂着口鼻,遮蔽着晦气。
“你是死者的家属?在这签个字吧!”随即,那人将纸笔递给了林风。
“器官捐赠书?”林风抬起了头,就差那么一点,他又没能控制住自己的黑暗。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啊,眼白充满了血丝,充满了伤恸、疑惑、愤怒、不顾一切的玉石俱焚,像一条鬣狗。这是匹夫之怒!
对于匹夫之怒,大头皮鞋早年间是蛮不在乎的,匹夫一怒不过哭天抢地罢了。可四年前那场触目惊心的经历,让他毕生难忘,那些场景时至今日依然令他噩梦缠身。
你敢相信吗,那些平日里任劳任怨的牛马,在乱匪的煽动下,顶着武卒的子弹,硬冲了进来,自己那个老上司,不过是平日里作威作福了点,就被他们拖了出去,活活打死,脑浆子都被生生打出来了。他可是正儿八经的九品贵族啊,他可是黑白通吃手眼通天啊。可那些人,胆敢……胆敢无视他的万贯家财,胆敢无视他的滔天权势,胆敢无视他高贵的血脉,就那样活活打死了他,像打死一条狗一样。
匹夫之怒,血溅五步,不可不防。
大头皮鞋退了两步,两个小吏见状忙不迭的挡在他身前,掏出手枪指着林风。
“我们是秉公执法,识相点,不要妨碍武卒办差!”
“秉公?执法?秉的是P律法,还是大夏律法?又有哪条法律规定,人死后,器官要充公?”
“当然是遵循领导指示……你是什么狗东西,也配跟我提律法?”看来,官吏也未必遵官法。
“你问我什么身份?P防卫军!顺便告诉你,我家四代从军,三十多年前我父亲就是工程部队尉官,爷爷打安南时是上校,祖上还跟红毛鬼子拼过刺刀,我家门生故吏也不算多,但在青州兵团还是有几个的。来啊,打死我,我倒要看看,我一个人,能不能换你们三个偿命!”
法吏可能不懂法,但人情世故,利害得失,他们比谁都懂。
……
相机的快门响过几下之后,大头皮鞋便离开了这片晦气的现场,
洪萌尚温的尸体,也被殡仪车带拉走了。
林风执意同行,他拿出了五千块钱,交给了前来收尸的殡仪馆,一路跟随,确保大头皮鞋们不会杀个回马枪,偷偷摘下洪萌的脏器。确保焚尸工把他完整的送进单独的一个炉子里,而不是和不相干的陌生人混着一起烧掉,骨灰都混做一起,分都分不清楚。
洪萌是个体面人,他不欠这个世界任何东西,所以,他全须全尾的来过,也必须全须全尾的离开。
洪萌死了,他的户籍会被打了一个红色的叉号,人死帐清,概不追究,他的死讯,会让很多人很开心,也会让很多人不开心。但对他来说,全都无所谓了。熊熊的烈火焚烧了他一生的荣耀、不甘与落魄,也照亮了林风脸上的阴沉不定。
第一次,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死在了林风的面前。
第一次,一个曾经活生生的朋友,就这样在林风面前化作了灰烬。
火焰跳跃着,干干净净,林风看痴了,他好像看到了洪萌的灵魂从炉子里飞了出来,他长着一对翅膀,手脚奶胖奶胖的,像个五六岁的孩子,像油画里那个可爱的小天使,在半空中旋转着,舞蹈着,他洁净而又阳光,没有半点的阴沉与死气。或许我们投胎前都是一个可爱的小天使,死后,我们只是抛弃了无用的束缚,回归了最初的样子。
“兄弟,下次投胎,可别来这里了呀。”
小天使对着林风傻笑,张着嘴,似乎对他说着感谢的话,然后似乎被什么吸引,化作一束光,钻进了林风的脑袋。
一切仿佛一场大梦,而林风的头风病,自此再也没有发作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