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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1998-2002

何为向死而生,没怎么念过书的谢阿福不懂。

在之后相处的岁月里,谢阿福时常逮着机会就会问林大野,这句向死而生到底是什么意思。林大野也说不太明白,思来想去后举了个例子,他觉得若是有一天世界末日了,谢阿福一定会是最后死的那批人。

大致就是他人在死地,却有顽强的生命力得以后生。

林大野的例子也没让谢阿福弄太明白,但当时谢阿福觉得林大野肯定是个文化人,所以才会说些他听不懂的话。

后来谢阿福才知道,其实林大野也只有初中毕业,只是自己爱看书爱钻研,还爱时不时地掉一下书袋。

逐渐,谢阿福觉得这个年龄虚长两岁,个子没他高,也就略比他多读一点书的林大野,其实没有那么高高在上,他们都是一样的普通人。

而普通的他们,很快便在工作场合之外的业余生活里,成为了能穿同一条裤衩的好朋友。

谢阿福对林大野近乎是无话不谈,林大野也对谢阿福是力所能及的好。有好东西会和谢阿福分享,有好玩的地方会带着谢阿福一起,这也使得谢阿福终于觉得自己从螃城底层的淤泥里爬了出来,开始融入这座大城市。

原来这个地方,即使在夜晚,也仍然充满着生机和活力。

就这样,谢阿福在维德钢厂二厂度过了在螃城中,最快乐的三年。

“零零年那段时间最有意思,林大野的春天来了。”如今谢阿福回想起那段时光,仍是忍不住勾起嘴角,“我从没见过那么惊慌失措的林大野,见到那姑娘走不动路,恨不得把自己满肚子的书袋都吐在人家面前。”

2000年的时候,二厂进来一个叫做程琳的姑娘,高高的个子,喜欢扎个双马尾。黄皮肤,但是在厂子里算是比较白净的。爱笑,笑起来有两颗虎牙。

她总爱在灰蒙蒙的工作服里,穿上一件颜色极为鲜艳的衣服,有时是红色,有时是橙色,有时是明黄色。

遇到天热,午间她脱下外套走在食堂里,就算隔着老远也能在一片灰扑扑中一眼看见她。而林大野每次一见到程琳,便就像向日葵见了太阳,就算脚往一个方向走着,脖子也能朝着她的方向扭去。

这姑娘太明艳了,明艳到林大野觉得,不是他的春天到了,而是她带来了他的春天。

旋即,在谢阿福这个狗头军师的帮助下,林大野对程琳展开了热烈的追求攻势。在当时那批厂工子弟里,林大野虽然个子不算高,但胜在模样干净有棱角。

而且林大野看的书多,会讲故事,偶尔还能来几句诗词附庸风雅。

例如他曾无比肉麻地对程琳念泰戈尔的诗句:【我的心是旷野的鸟,在你的眼睛里找到了它的天空】。

于是不出半年,林大野这旷野的鸟就飞进了自己向往的天空。他与程琳成为许多人眼中的金童玉女,关系好到如胶似漆。

只不过在两人腻歪的时刻以外,谢阿福也见证了几次两人的争吵。维德钢厂对于程琳而言是个灰色、无趣且落后的世界,她想要去到更明媚的地方,生活在更五彩缤纷的世界里。

她认为林大野有能力找到更好的工作,几次三番地提出让林大野去争上游。可林大野却不想冒险,钢厂的工作虽然薪资微薄,但胜在稳定。

两人虽时有小吵,但大多时情投意合。

直到2001年,一个意外的消息突如其来,程琳怀孕了。

林大野得知后高兴坏了,由于程琳不想大着肚子结婚,于是他便每天拉着谢阿福翻黄历,把预产期后的近十个良辰吉日都熟背于心。

他甚至还拖着谢阿福偷偷去提前买好了西装和礼服,然后开始每天焦虑这礼服合不合适程琳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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