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憎怨会,爱别离,求不得。
也许正是因为他不老不死,像怪物一样,会长长久久地活下去,已经是比正常人少了两苦,所以才会在别的方面吃尽苦头吧。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没有感情的,因为珀斯人的天性自私,如果他们曾经会爱,那也仅限于爱他们自己。所以来源于珀斯人的弗吉贝得鲁们也是天性自私的家伙。
他不可能会爱。是的,他一直坚信这一点。
可是,为什么自从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发觉了她的与众不同呢?
四百年前的欧洲。
用活地狱来形容,真是一点也不夸张。
上流社会的人每天只顾着舞会、恋爱、挣钱,哪里看得到百姓的疾苦。
阴暗的街道,到处污水横流,低矮的房间过度拥挤着各式各样的贫民,怎一句脏乱差了得。
这是德古拉造访地球的第一印象。
他很不幸地,落脚点选在了法国巴黎最破旧的贫民区。更不幸的是,地球的大气层出乎他意料的厚重,他现在使用的这艘飞船还是从凯姆星人手中抢来的,他高估了飞船的性能,穿越大气层这一危险的举动让他损失掉了飞船和所有的储备血液。
飞船的事他倒不太着急,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这么多年他都不知道换了多少艘飞船了,星际通航的飞船除了需要DNA验证启动这种极特殊的,还没有他开不了的,完全驾轻就熟无压力,倒是血液的问题,让他有点头疼。
第一印象很重要,而地球给德古拉的第一印象差到极点。他是弗吉贝得鲁,来源自高贵的珀斯人,怎么可能会对输入自己体内的血液来者不拒呢?紧急时刻,别的要求可以不提,但至少供体得干干净净的吧?
可是这里的人都是怎么回事?小孩子就不必说了,脏得简直连让他多看一眼都觉得恶心,大人们也个个目光呆滞,不修边幅,与他眼神接触时,会立刻低垂下头不敢看他。
算了,这样的血液补充在他身体里,估计比死还难受。他还是赶快找艘飞船离开这里的好,鬼知道他当初怎么听了凯姆人胡言乱语认为地球是个像天堂一样的地方,那里的人有多漂亮,多可口,最重要的是,地球不是星际通航星球,星际通航法律在这里不适用,只要别做得太过份,谁也不会注意到。
然后自己就傻乎乎地驾着飞船巴巴赶来了。现在回想一下,凯姆星人明显是坑他呢,那群长得像野猪的家伙能有什么口味,吃得出什么叫好吃?大约是因为自己在凯姆星作威作福时间太长,他们才想出这个主意来打发他的。
很好,很好,胆子不小啊,这群比阿索比飞龙智商高不了多少的凯姆人!哼,等我回凯姆星,看我不扒了你们的皮!他气愤地想着,阿索比飞龙可是典型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动物,凯姆星人唯一比飞龙占优势的地方就在于凯姆星没有别的种族,所以他们才山中无老虎,猴子当了大王。但是自己这么高智商的人居然也被他们戏耍简直让他不能忍。看来凯姆星人血液里笨的基因是会传染的,自己一定是喝他们血喝得有点多了。嗯,对,一定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