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回去的时候,布布早已经醒了,这里是他住过十多年的地方,一砖一瓦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哪怕闭着眼睛也不会撞到障碍物,当然一眼就认了出来。
脖子有些疼,布布抬手揉了揉,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到了家里,不久之前,明明看到妈妈、月姨姨和叔叔们都被坏人害死了,他被坏人抓走,半路上坏人与漂亮坏姐姐碰头,他想挠坏姐姐满脸花的,然后不知怎的突然后脖颈一疼就晕过去了。
肯定是那坏人趁他打坏姐姐的时候将他打晕的,可是他们不是明明要离开这里的吗?怎么又回来了呢?这里可是布布的家,既然亲人们都已经死了,但只要布布还有一口气在,就绝不允许那帮坏人抢占了他们的家园!
布布大大的眼睛里满是坚定,牙根紧咬,脸上带着决绝的表情。既然他们回到了这里,哼,定要他们有进无回!
月姨姨以前曾经告诉过他,在存放枪支弹药的屋子里,有条导火索,只要他想办法点燃,整个地下管道顷刻间就会被炸得粉碎,任是谁也不可能全须全尾地活着出去,深埋在管道各处的炸药是几百年前先祖们玉石俱焚的最后打算,宁愿死也绝不落在智脑手里的决心。没想到,他们那几代人没派上用场,现在却成为布布报仇的唯一希望。
管道里只有布布一个人的脚步声,让他没来由地生出一股“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感来。他以前是不明白这两句话的意思的,不管良叔叔教了多少遍,他就是记不住。想起良叔叔,布布心里又是一沉。
那个个子最小的叔叔,爱玩爱笑,性格是所有人中最活泼的。其他的叔叔虽然对他也很好,但是作为唯一的孩子,他与这些人年龄差距太大,如果三岁一条沟,他们之间隔着的就是马里亚纳了。只有良叔叔,虽然年纪不小,但仍然像个孩子一样,对待他更是多了几分真心,是他最喜欢的叔叔。良叔叔不爱玩枪,也不喜欢飞天摩托,反倒对文学感兴趣。文学是什么东西?那是奴役时代之前,人类当家作主时整天闲着没事无病**折腾出来的。现在,连吃都吃不饱,自然人哪还有那美国时间学写字作文?
所以当良叔叔教他写字背诗时,他很不以为然,装装样子对付对付,好几年也才学会不到三百字,外加几句不明就里的诗文。
可是现在他懂了,却已然太迟。良叔叔是最先被坏人杀死的。对方的激光刀劈下来时,良叔叔本能地一侧身,其实已经躲过了,那一刀不应该劈中良叔叔。但是好死不死的,他好奇地溜到良叔叔背后,想近距离看看别的幸存点的人与他们有什么区别,对方发难时,良叔叔一侧身,刚刚好就把身后的他让了出来,激光刀发出的刺眼红光直奔他面门而来!
说时迟那时快,良叔叔很快发现了身后的他,躲到一半的动作被硬生生掰回来,用自己的身子挡住了劈向他的刀!
对方力量太强,那一刀,直接将良叔叔从中间劈开,他的肠子混着血水流了一地,可是这样重的伤势却并不能让人马上死去,良叔叔艰难地转过头,双手支撑着半截身子,直钩钩地望着他说道:“跑!”
吓傻了的他这才想到他需要躲起来。可是哪里又能让他躲过弥天大祸?如果不是对方网开一面,他也早已经成为一具尸体了。
转弯处的灯下,有人影出现。布布急忙避进旁边的一间空屋,屏住呼吸,等人过去。
弹药室近在眼前。布布深吸一口气,坚定地推门跨了进去。
以前,这里是他的禁地。月姨总认为他还小,不让他摸枪,所以这里他是不被允许进入的。这些人啊,因为他是唯一的孩子,总认为他一直长不大,宠着他让着他,不希望他吃苦受罪,可是却如此残忍地抛下他一个人活在这艰难的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