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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四章:值得吗?

云笙眼神凝重,灵气的消耗程度大大超过了他的预料。

事不宜迟,云笙额头血光一闪,射出一道血光,没入血蛋里,随后血色五角星直接消失,丹田内的灵气消耗了七分之二。

同时,云笙双掌探出,银光和蓝光同时闪过,轻而易举的透过血蛋壳,将淡蓝色和银白色的五角星拓引在里面。

“噗,不好,灵气没了。”

云笙吐了一口精血,双手卡在血蛋里面了。

“要我传点灵气给你吗?”炎时这时飘了上来,将双手搭在云笙背后。

“谢谢,不用。”云笙拒绝了炎时的好意,深吸一口气。

嘭!嘭!

两条手臂同时被拽了出来,只是只上半部分而已。

炎时神色不变,目光看向云笙的断臂处,那里被一团白云覆盖。

白云延长,幻化成手臂的模样,下一瞬就真的变成手臂,与原来的不说别无二致,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呦,我还以为你待这那么久,连元素化都不会了。”炎时抓起云笙的右手,捏了一个,柔软细腻的肌肤让炎时眼前一亮。

“云笙,你这皮肤是怎么保养的?我感觉盟主的皮肤都没你保养的好。”炎时舔了舔嘴唇,一幅痴汉的样子。

“说什么话呢,要是让盟主知道了,你恐怕会被扒了皮。”云笙咧嘴笑了笑,挣脱炎时的魔手,走到凉亭里坐下。

“嘿嘿。”炎时挠了挠头,尴尬一笑,也走到凉亭内坐下。

此时已过丑时,万物寂静,炎时和云笙并肩坐立,不发一言。

“云笙,你说,我们认识多久了?”这时,炎时突然问道,双眼幽深的那个巨大的血蛋。

“嗯……”云笙愣了一下,随后毫不迟疑道:“五十年六十八天。”

“原来已经有五十年六十八天了吗。”炎时笑了笑,又问道:“那我们分离多久了?”

“三十年二百五十天。”云笙叹了口气。

“在玄洲,你当了十年卧底,在镇洲,你猎杀叛徒五年,每天都生活在命悬一线的地方,若不是这十五年里你耽误了修行,不然早就登仙了。”

炎时叹了口气,用力握紧拳头,道:“现在,你为了那个极大可能失败的任务,你来到这里,待了十四年,洛白、墨言、风无、石兴,也陪你待在这里十四年。”

“在过去,你把你的青春献祭给联盟,而现在,你要把你的爱人、朋友、亲人都献给人类,这一切……真的值得吗?你有考虑他们的想法感受吗?”

闻言,云笙沉默了,闭上眼睛,似在思考,似在回忆。

炎时也不着急云笙的回答,闭上眼睛,依靠着椅子假寐。

一刻钟后,云笙睁开双眼,眼神明亮如星。

炎时早就等候多时,眼见云笙这幅模样,不用云笙回答,他已明白云笙的回答。

“哈哈,云笙,放开手脚去做吧,不论你想做什么,兄弟永远支持你。”炎时捶了一下云笙的胸口,眼尾泛红,脸上却强颜欢笑。

“行了,我来这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我该回去交差了。”炎时急忙站起,背对着云笙,语气轻快,但在云笙看不见的方向,水气在炎时眼中越来越多,好在炎时及时察觉到。

“这辈子能有你这一个兄弟,真好。”云笙轻笑,轻声道:“兄弟,保重。”

闻言,炎时停了下来,眼中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沿着脸庞流下。

尤其是听到云笙的那声'兄弟',那熟悉的声音让炎时多么想像从前一样扑倒在云笙怀里,大声的哭泣。

但炎时知道,他们不会像以前一样了。

“兄弟,保重。”炎时哽咽的声音传进云笙耳里,但云笙只是笑笑,闭上眼睛。

咻,炎时身上红光一闪,消失在原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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