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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刺杀

他躲在保安团里不敢出门。

外面的口号声让他有点心烦意乱,从窗子看出去,人群没有一点退去的意思。

幸亏有八路军在外面维持。

靠八路军维持秩序,保护自己,胡喝道感觉到有一点滑稽。

但是此时他也只能把自己的性命交给这些八路军了。

于志明看到一个人站在窗口往外看。

他认出那是胡喝道。

胡喝道的照片他仔细的认过。

不会有错。

于志明在六十多里外的县城里当皇协军小队长。

算是一个小汉奸。

他这个汉奸当的满窝囊。

本来于志明是国民政府保安队的小队长。

政府一下就跑的无影无踪。

留下守土有责的保安队,整天惶惶不可终日。

泥马队长也是爽快,说当汉奸,就立马做了汉奸,还拉上全队一起做了汉奸。

于志明是吃粮当兵的,从来不管什么党呀国的,在这县城当保安队的兵,已经十几年了。

老婆,孩子,都在县城。

就靠自己的这点薪饷维持生活。

跟日本人干,虽然心里知道不好,但是他也不知道该咋办。

就这么混呗。

于志明当小队长,靠的是真本事。

他一个农村出来混饭的,一没有人,二没有钱,能升到小队长这个官位,没有一点真本事,那是完全不可能滴。

第一是拳法。

从小在村里跟老师傅练得一身好拳法,就一套太祖长拳,也能打的整个保安队几乎没有对手。

可见这拳法这不是吹的。

再一个,是枪法。

对了。

就是不管是步枪,还是手枪,都能百步穿杨。

就这两样,你说,不给个小队长,你能不能留得住。

总归,队伍是靠实力说话的。

全把位子给了有势力的,给了有钱的,动起手来,没有硬实力,咋玩?

所以,大队长对于志明是相当笼络的。

这次又给了于志明一个好机会。

让于志明到八路军这边,杀一个人。

八路军的仇人。

胡喝道。

这人于志明知道。

乡下的豪强。

虽然于志明原来也是乡下的。

虽然于志明现在也只是在县城里当个保安队的小军官。

但是他看不起土豪胡喝道。

因为他是城里的。

他是堂堂国军,啊,不对,现在是皇协军。

不管啥军,反正比土豪强。

听说还练过。

我呸。

也就是个窝里横。

杀这家伙还不是跟踩死个蚂蚁似的?

队长开的条件可好。

杀掉了,回去,直接当连长,赏大洋五十。

打伤了,副连长,赏大洋二十。

实在没机会,回去,没事。还赏大洋十块。

这多好的事。

大队长仔细给他介绍了这里的情况,让他混在人群里,有机会就突然开枪,打完就把枪丢掉,混在人群中撤退。

机会不好就不要动手。

首要一条是要不出事。

这让于志明很感动。

队长对自己是真的在意。

于志明怀里揣的,是一支加了消声器的手枪。

在这人声鼎沸的地方,打一枪绝对不会有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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