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波隆实在难以理解,以兰斯现在被首相的重用,还有在君临内的名声,“你为什么还要和那些人打?”
“为了磨炼身手。”兰斯只好如此回答,总不能说你波隆不让我刷经验,我只能找别人刷吧,但他一直想借着擂台挑战的机会,发现几名真正的高手,却始终没有出现。
波隆放弃再问,等韦尔和海华结束上午的训练后,在庭院吃了顿午餐,带人前往国王门外,宣布停了四天的一百金龙擂台挑战重新开张。
兰斯再次穿上板甲,在外面又套上守誓团罩袍,肩膀挂上蓝色披风,骑上花了四枚金龙买的上好战马,雄赳赳的带着两名佣兵跟班来到国王门外、黑水河畔的临时比武场。
停了四天的比武场人迹寥寥,只有一百多名观众闻讯而来,其中愿意缴纳一枚银鹿上场的只有十几人。
兰斯不费力的击败了他们,收获了两千多经验,现在敢上场的挑战者战力都价值两百经验,已经很少出现一百经验以下的。
“嗝——”一名身披红袍、头顶半秃的酒鬼,左手酒囊,右手持剑走了过来,“听说这里有人送钱?”
“赢了我,一百金龙就是你的。”
“是赢了你?还是赢了你身上的这套板甲?”红袍酒鬼嬉笑道:“托布·莫特的手艺,我能看出来,我的剑也是他打造的。”
兰斯看着熟悉的剧中人物,对他的战斗力很是期待,兴许也能送个一万经验。
“只要你的剑能够打中我的胸口或我的头盔,就算你赢。”他为对方降低难度,即便是波隆在一对一中都不能击中他的头盔和胸口,刚才那些人更是连碰到板甲的机会都没有。
“好。”红袍酒鬼自信的喝光酒囊,随手扔出小石子围绕的圆圈外,挥剑冲了过来。
兰斯谨慎的防御了二十招,这个红袍僧不过如此,力量不如猎狗,灵活不如波隆,剑术更是不如自己。
他右手挥剑挡住又一次攻击,用力量优势向下压,紧接着就要收力顺手给对方一下结束战斗,却被红袍僧左手突然掏出的匕首挡住。
兰斯后退半步将长剑横在胸前,他对掏匕首的行径并不陌生,很多骑士都会准备匕首,方便近距离偷袭,这段时间他体验过的各种偷袭不在少数。
但红袍僧却将匕首在自己的剑上狠狠划了几下,‘噌’的火星闪烁,整个剑刃都着起火来,只见他嘿嘿一笑,趁着对手发呆,挥剑刺去。
兰斯确实发了下呆,没想到对方的火剑玩的这么糙,眼见红袍僧的火剑刺来,视线中一切都变得缓慢,神经反应发挥作用,右腿横迈半步,身体侧转躲开攻击,‘鹰击’轻轻顶在红袍僧的胸前。
“火不错,剑差点。”兰斯微笑宣告对方失败。
“呃……”红袍僧诧异,对方明明和其他人一样发呆,为什么会在千钧一发之际轻松避开?
“你怎么做到的?”他诧异道。
“战斗直觉。”
“看来我这几天没有酒喝了。”红袍僧气馁的转身离去,身后传来喊声。
“我这里有很多酒,不嫌弃的话,去我的庭院一起喝,密尔的索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