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第一次觉得啤酒是世间最苦的酒,“没记错的话,应该有一个星期了,他不在的时候,就让我守护你吧。”
这是他现在无法开口说出的话,跟酒一起下肚。
“你放心,我不会做任何过分的事,也不会用什么来压你,但是喝酒归喝酒,帐还是要你买的!”陈志画风一转,狼尾巴露了出来。
刘默没料着陈志在这茬等他,“不是,你拉我出来吃饭,怎么还要我买单!”
“你那月薪跟闹着玩一样,零头都能淹死我干一整年赚的,你不请谁请!”陈志振振有辞。
刘默有些无语的看着满桌子几乎都没动的串,“老板,打包!”
站在审讯室外面,看着徐天松感激涕零的吃着被微波炉打热的烧烤,刘默用手指敲敲桌子,“现在可以告诉我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了不?”
陈志喝的有点急,缓了一会才吐出个酒嗝,索性其他人都被他打发回去了,除了刘默没人注意到他的囧态。
“唉,其实也是个可怜人,硬把自己逼上绝路了。”
陈志在白板上贴上两张照片,“之前自杀的嫌犯,雷鸣,三十六岁。”
在另一张女孩照片下面划了一道杠,“死者,杨晓晓,十九岁。”
“根据我们先前的调查和结案报告,雷鸣,C市人,一个个体小老板,C市经营着一家小超市,日子过的还算不错,家里有老婆孩子,不过经历一场变故,也是整个案件悲剧的起点。”
刘默在凳子上做好,专心听陈志讲故事。
“雷鸣的儿子雷子音3岁的时候检测出得了白血病,因为发现的早,加上治疗及时,病症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具体什么情况我不是医生,看不懂那些术语,大致意思是想保命只要持续用高价药物维持,运气好的话活到成年不成问题。”
“但是想要根治,只有骨髓移植一条路走,在等待适合骨髓匹配的这段时间里,雷鸣全家基本已经倾家荡产,可为了孩子活下去,他们一直在苦苦支撑,有一次雷鸣甚至被扣在海关,差点回不来。”
这方面的事情,刘默不是很熟悉,但依稀听到过些许网络报道,基本上是一条在死亡面前挣扎,还得不到任何人支持的事情。
“所以这个女孩就是和雷子音匹配的人?”
陈志摇摇头,“她不是,可她的男朋友王一天是,王一天起初同意了捐献骨髓,但都是背着杨晓晓,没过多久就被杨晓晓知道了,杨晓晓认为这么重要的事情王一天都不通知自己,和王一天吵了一架,为了安抚杨晓晓的情绪,王一天决定推迟捐献日期。”
“你也知道,捐献骨髓是全自愿,捐献者不愿意,医院是没有任何办法的。杨晓晓也并不想耽误雷子音的治疗时间,但碍于面子,跟王一天定了个协议,只要请她看场喜欢的明星演唱会,就立马让王一天做捐献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