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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回国几个月,沈擎晚上七点前回家的次数,五根手指头都数得过来,难得见到他回家早,丁阿姨兴致高涨地问他晚餐想吃什么。    沈擎站在玄关处换鞋,认真想了想,“牛排吧。”    “好哩。”丁阿姨兴匆匆往厨房去。    沈擎不忘提醒她,“准备两人份。”    这么饿吗?丁阿姨站在厨房门口楞了一下。    沈擎一眼看穿她的疑惑,换好拖鞋走进客厅,补充说,“有朋友来。”    虽然为沈擎工作的时间不长,但这几个月里,丁阿姨从未见沈擎带过人回家吃饭,一般都是在外面解决,直觉今晚的客人特别。进厨房倒了杯白开水,出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笑吟吟地问沈擎,“是上次那位林小姐吗?”    沈擎神色略僵,不自然地应了声“嗯”,端起水杯喝水。    刚到沈擎身边做事那阵子,丁阿姨见沈擎每天板着脸,面无表情让人害怕,后来接触时间久一些,发现他这个人其实并不难相处,反而是待人客气、礼貌,非常有涵养。    渐渐地,丁阿姨跟他亲近多了,比如现在也会跟他开玩笑,“沈先生不用不好意思,男大当婚嘛。”    好一个男大当婚,沈擎差点被水呛着,掩嘴咳嗽了几声,脸色竟然泛起薄薄的红,不知道只是因为咳嗽还是有别的原因。    丁阿姨忙给他递纸盒,沈擎摆摆手,起身绕过她去卧室,“那个,我去洗澡。”    有点落荒而逃的意思。    进入房间,一眼看到洁白的大床,沈擎脑子里不知道怎么,竟然浮现林希住在这里的那一晚。    那晚空调温度开得低,尤其到了后半夜,林希冷得一点点蜷缩起来。    男人体温大多比女人偏高,尤其身边躺着一个女人,沈擎辗转难眠,浑身燥热得厉害,像患上高烧似的。    而对于林希来说,男人热烫的身体就相当于一个暖炉,无意识地便往他身上靠过去,慢慢地,一寸寸地,最后便躲进了沈擎温暖的怀里。    就那样香香软软的一团,安静地窝在男人的怀里,沈擎下巴磨蹭着她头顶的发丝,感觉到她的柔软,她的呼吸,她的香气,整颗心都像是要被融化掉的热巧克力。    就那么抱着她睡了一夜。第一次抱着女人睡一夜,虽然也会燥热,会冲动,但是内心却是从未有过的柔和与安定。    或许可以和她试试,谈恋爱或者做.爱。    洗过澡,沈擎一改往常在家穿休闲服的习惯,换上黑色衬衫和西裤,除非出席正式场合,他一般不会系领带和戴袖扣,而这样非正式的黑色穿在他身上,总多了几分野性。    “沈先生,晚餐准备好了。”    “OK。”沈擎从落地镜前离开,走出衣帽间,捡起床上的手机查看时间,七点四十五分,林希也差不多来了。    他们约定八点见。    “不打扰你们年轻人,我先回家了。”丁阿姨非常识趣,收拾了自己的包,到玄关换鞋子,“碗碟先放着,明天一早我来洗。”    “麻烦你了丁姨。”沈擎走出客厅送她。    “应该的。”丁阿姨笑眼眯成线,“祝你有一个愉快的夜晚,沈先生。”    沈擎情不自禁,唇角浮现笑意:“谢谢。”    丁阿姨前脚刚走,家里门禁系统传来消息,沈擎接通了,楼下保安通知说,同城快递员送过来一份沈先生的包裹,寄件人是林小姐,问需不需要送上来。  ……  女孩的心思果然是粉色的。看着眼前包装得粉粉嫩嫩的包裹,沈擎突然发觉,这个颜色也不是那么让人排斥。    还有五分钟,沈擎从酒柜挑了支年份很好的红酒,为了提升气氛,最后关了灯,点上蜡烛。    一切准备就绪,只等女主角出现。    八点,八点零三分,八点零十分……沈擎最讨厌迟到,他靠在椅背上,心绪不宁地拧着眉头,手里转着手机。    半个钟过去,达到他对迟到的忍耐极限。手机反盖在桌面,啪的一声响。    手指挑开包裹上的同色系绸带,沈擎掀开上面的盒子,一只人形蛋糕落进眼底。他死死盯着蛋糕底座上用奶油标注着的“林希”两个字,拧起眉头,眼里的炽热以迅猛之势燃烧成熊熊火焰。  ——  手机铃声响起,林希抱着膝盖缩在沙发上,看着上面的来电显示,心虚地不太敢接通。    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林希终于豁出去了,捡起手机划通。她还未开口,听筒就传来沈擎的气急败坏,“八十五分,你跟我抖机灵是吧?!”    甚至都能听到沈擎咬牙的声音,林希心尖一颤。    似乎……玩大发了。  ——  一周之后,林希试用期满,她提前两天向人事部提交了转正申请,申请当天就审批通过了。    以后可以稳定地留在方正事务所工作,林希高兴之余,决定约同事朋友去庆祝。    自然是要请上司肖立行,林希借着找他签字的机会,向他发出邀请,却没想到被拒绝。    “我今晚有事,你和大家玩开心些。”    没有立行哥怎么开心些?林希怀疑肖立行之所以拒绝跟她一起庆祝,是不是因为萧蜜离开的缘故,毕竟少了萧蜜,等于砍掉他一条得力的手臂。    所以,她在立行哥心里的地位,其实还不如萧蜜?从头到尾,明明她才是被陷害的那个,得到肖立行不舍的却是萧蜜。这样两相比较,林希心情瞬间低落到谷底。    “好啊,立行哥你忙,我不打扰你了。”林希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其实堵得慌,收起签好字的文件,离开他的办公室。    她是有些赌气的,既然肖立行不在乎她,她何必舔着脸非要他陪。    庆祝的地方定在左岸酒吧,江城排名前三的音乐酒吧,不像很多酒吧一个劲儿的DJ舞曲狂轰乱炸,这里比较讲究情怀,每天晚上会有指定的歌手、乐队表演,而且这些歌手、乐队质量都不错。    现在迷妹成群的、歌坛新晋小天王齐冉,三年前还是这里的驻唱歌手呢。    林希一群人到的时候,乐队正在台上演唱,一首节奏轻快的情歌。    她们的位置靠近舞台,而且一下子涌入八.九个人,自然是很容易吸引台上的注意,林希刚点了酒水和小吃,一抬头,乐队的主唱朝她们这个位置来了。    对方男,一身个性闪亮的朋克装,嘴里叼着娇艳的红玫瑰。    林希楞住。    路驰一双桃花眼,眼神直勾勾,到了面前,弯下腰,单手撑在台面,将嘴里咬着的玫瑰送到女人面前。    现场气氛顿时升至沸点,起哄声一浪高过一浪,林希极少来这种场合,根本不知如何应对,甚至在对方靠近的时候,身体下意识往后仰,只想离他远一点。    身边同事用手肘捅了捅她,“别冷场,快接下。”    接、接下?怎么接?林希就要用手拿,同事将她手拍开,附在她耳边教她,“用嘴!”    多少只眼睛看着这里呢,冷场真的会很尴尬,而且眼前这位主唱年轻稚嫩,说不定还是个大学生呢,林希脑补了对方勤工俭学的形象,更加于心不忍。    加上,主唱小哥哥长相帅气,一双含情默默的眼睛会放电,用嘴好像也不吃亏。这么一想,林希顶着不适应,张嘴咬住了玫瑰花一端。    花枝不长,即使林希尽可能往花瓣一头咬,两个人的脸颊还是轻轻磨蹭了一下。    周围又是一波尖叫高潮。    路驰歪着脑袋,深深凝视林希一眼,缤纷的灯光折射下,桃花眼里仿若真的有桃花在层层盛开,林希第一次看这么好看的眼睛,心跳猛地漏掉一拍。    好勾人的小哥哥。    表演在继续,路驰唱着走着,回到属于他的舞台。    身边两位女同事摇着林希调笑,“魂都被勾走了吧?哈哈。”    “才没有!”林希矢口否认,她早已通红的脸隐没在炫目的射灯里。    服务小生举着托盘过来,恭喜她们获得飞驰乐队送出的玫瑰,并且提醒她们,玫瑰花心里有兑换券,可以取出看看她们的奖品。    原来这个环节的意义在这里,送奖品?    有那么点意思了,林希依据服务生的提醒,果然从玫瑰里取出一张兑换券,她们这桌可以获得两打啤酒。    “我们是不是应该谢谢人家呀?”男同事提议。  “怎么谢啊?”  “躁起来呀!”  对表演者最大的恭维和鼓励,就是肯定他的表演。    话音落地,男同事站起来嗷嗷地兴奋大叫,女同事也跟着站起来或尖叫或拍掌。    在她们带动下,林希举着玫瑰花在空中挥舞,甚至跟着音乐节奏小幅度摆动腰肢。什么工作的疲惫,暗恋的酸涩,似乎通通都不见踪影。    所以说,为什么那么多人对声色场所趋之若鹜。因为这里,兜售快乐。    台上的路驰感受到他们的捧场,最后送了枚飞吻给林希,作为整场表演的结束动作。    谢幕、下台,路驰将麦克风交给队友,朝着角落位置的卡座走去。    他刚在黑色皮沙发落座,对面男人移开嘴边的洋酒杯,轻启薄唇,“这么会撩女人,玩什么乐队,牛郎更适合你,而且来钱快。”    路驰翻起一只空杯,往里面倒酒,轻飘飘回怼道:“沈总就是有生意头脑。”    呵,沈擎闲倚在沙发靠背,闪烁的灯光里表情晦暗,骨节分明的手指按着杯沿摩挲,冷笑一声。    路驰最受不了沈擎什么?就是这种目空一切,高高在上的态度。他仰头,一杯酒下肚,重重地将酒杯砸在酒桌上,发出一声“吭”的巨响。    “我说你今晚过来……”路驰气愤话讲到一半,发现沈擎眼神不对劲,他顺着他的眼神转过头,视线落在对角线位置,那个接下他玫瑰花的女人正和同伴摇骰子,玩的不亦乐乎。    再确认一遍沈擎的眼神,路驰秒懂。    “哟嚯,铁树开花了?”路驰翘起个二郎腿,优哉游哉,没个正经地调笑道:“这该不会是未来嫂子吧?”    沈擎收回目光,一个肃杀的眼神丢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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