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见到她是在三天后,那一天他受邀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宴。所谓朋友不过是盛时依附之,败时摒弃之,毫无情分可言。然而,现在的他,已没有了拒绝这类社交的资本。况且,这次宴会的主人是他需要拉拢的盟友。
宴会上一眼望去全是笑脸,觥筹交错间,满是虚伪与市侩。酒已非酒,不过穿肠毒药罢了,似罂粟,那般迷醉。待到清醒时,却已是局中人,网中物。自此带着面具,满是笑脸。
“白少主,真是稀客啊,先前请了你这么多次,你可从未赏脸过。”只见一个身材修长,长相不凡的男子一手拿着酒杯,一面朝他走来。
“那不知现在赴宴是否为时过晚啊,远之兄?”白榆笑着说道,举起他的酒杯,似是要与他碰杯。
施远之自然是举起酒杯与他相碰,两人像是久未见面的好友,谈起了自己的事业,理想,等等,等等,但最后都离不开“结盟”这一字眼。
“这事我们待会再说,我给你介绍一个朋友,一个你绝对想不到的朋友。”他说着便带着他走向了后花园。
远离了派对的热闹气氛,夜还是一样的静。而她就坐在秋千上,手里有意无意的摆弄着那管玉箫。“是她。”仅仅是一个背影,白榆就毫无疑问地认出了她,不知是惊讶多一点,还是喜悦多一分。总之,能够再一次见到她,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都是好的。
“这么快就想好了?”那女子问道,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淡,不把一切放在眼里。
“这是白榆,我的旧交。”施远之说着便走到了她面前,她缓缓抬起头,本是波澜不惊的神色却在看到他的那一眼着实闪烁了一下,但瞬间又恢复了平静。
“这是京墨姑娘,我的未婚妻。”施远之介绍道。从他的眼中可以看出,他十分欣赏她,甚至可以说是爱慕。明知自己与她的缘分只是这几天而已,甚至都不能被称之为缘分。她只是为了还朋友一个情分,不为其他。而他,只不过一个过客而已。
白榆在听到她的名字时,不知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生气,无奈,还是本就在意料之中?但他偏偏就信了,信她没有名字,信她一直是孤身一人,信她还是有一丝在意他的。而如今,她已是别人的未婚妻。这一切来得太快,太出乎意料,他就这样站在原地,不知是以什么身份与她问候。
而她已经抢先一步说了,“初次见面。”短短的四个字,却是扼杀了他最后的奢望。
“是啊,初次见面。”他回道,藏下了他所有的情绪。
她内心亦是百感交集的,从未想过会再次与他相见,还是以杀手的身份。
就在白榆下山的那个午后,念一,也可以说是她的救命恩人,过来找她,手里拿着她当初给他的那颗珠子。
三年前,她醒过来的时候,几乎是从鬼门关里逃出来的,全身上下遍布伤口。她自己也是百思不得其解,理应说这世上能伤她的生灵寥寥无几,而自己又是常年一个人,不应会结仇啊。但事实是,她躺在一间小木屋里,也就是她自那以后一直居住的地方,身边还有一个忙忙碌碌的身影。那时她忘记了那三年的全部记忆,第一个认识的人就是念一。他陪伴了她两年,原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下去。但有一天,也是午后,他突然提出要离开,也没有道明原因。而她,也没多做挽留,只是从她的手镯上取下一颗珠子交与他说,“救命之恩我不会忘,他日但凡有想做却又无能为力之事,便带着这颗珠子来找我,我会助你。”他也不多说什么,接过珠子,便翻身上马,看起来很匆忙。
时隔一年,他突然出现,说想要她帮一个人成事,同样没有说明缘由。她也不多问,就应下了。于她来说,时间是无休无止的,也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她不像凡人,在年老了还能与爱人坐在火堆边细细回想这一生所经历的种种,无论悲伤,无论欢喜。所以,与其再过一天重复的生活,还了念一的恩情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据他说,这次下山会待上一段时间,她于是在木屋的周围设下了结界。当天傍晚,他们就抵达了施远之的府邸,异常的富丽堂皇,不似人间之物。她却不喜欢,那里的每个角落都弥漫着纸醉金迷的气息。它就像是一个被掩在金织丝绸下的无底洞,一旦伸手,动了想要得到它的念头,那么无论你是在洞外,还是已深陷其中,都再无离开的那一天。
下人送上了茶与糕点。“这茶倒是上好的,总算这钱还是用到了一件值当事上。”她品了一口说道。她依旧是一身红衣,但不像先前看起来那样妩媚妖娆。长长的黑发用一根簪子盘起,只些许碎发随意散落着。
“姑娘好大的口气,我这满屋的稀罕物件竟是一件也入不了你的眼。”一名男子正缓缓从楼上下来,正是施远之。他一身黑色的睡衣,像是刚洗完澡,头发还湿湿的,给人一种懒散纨绔的感觉,“念之,你可没说你的故友是这么个大美人啊,不然我怎么也要盛装以待,以免怠慢了人家。”
“这是施远之,京城四大世家之一,施家的少主,同时也是我请你帮忙成事的人。”念之向红衣女子解释道。
“不知姑娘的名讳是?”他问道。
还未等她回答,念之就抢先了一步,“京墨,京城的京,墨黑的墨。”她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既已经说了,她也不便当面拆穿他,便也不多说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