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手把监工的尸体从芬奇的身上拖了下去,然后从尸体的口袋里翻出钥匙,替芬奇解开手上的镣铐。
手铐一被卸下,芬奇顿时感觉如释重负,双手都变得轻松起来,他赶紧活动手腕,避免被锁得太久导致坏死。
虽然已经筋疲力尽,全身上下的肌肉都酸痛难耐,但芬奇也不敢休息太久。等待呼吸和心跳稍微平缓了,他就赶紧踉踉跄跄地爬起来,在影手的搀扶下跌跌撞撞地走到马的旁边。
他从马身上的背包袋里找到监工之前准备好的水袋和食物。因为有两袋水,储备充足,按照地貌分析,附近也不缺少河流,芬奇可以放心地喝光其中一袋。
他昂着脑袋,清水咕嘟咕嘟顺着干涸的喉咙往下顺,就像久旱的大地终于受到甘霖的滋润,整个人立刻焕活了。
他摇了摇皮革制成的水袋,发现一滴水也摇不出来,心满意足地将水袋放回包里。他又找到了两张用纸包裹着的玉米饼,一张里面塞满了辣椒和牛肉,另一张空空如也只涂了层薄薄的土豆泥。
他把有肉的那张饼塞进嘴里,满口的牛肉香味滋润着他的味蕾。但是此刻他没有时间坐下来好好享受美食。
如果天黑之前他们没有回去,农场主肯定会派人来找,到时候就跑不掉了。而且谁也不知道天黑后,在这僻静的乡下,会有什么奇怪的生物冒出来,得赶紧找到安全的过夜点。
他从监工兜里掏出那条怀表,鎏金的怀表打开是白色的表盘,荆棘枝形状的黑色指针指示着时间,下午1点半左右。他把怀表塞回监工的口袋里,然后开始脱衣服。
芬奇换上了监工的衣服,棉衬衣穿在身上就是比粗糙的亚麻布舒服。再蹬上褐色的皮靴,几天没有穿鞋的脚感受到一种久违的舒适,终于不用再担惊受怕地赤脚行走了,心中油然升起一股安全感。
他把监工的尸体拖进地洞里,然后虔诚地对那尊木雕和骷髅道歉道:“多有冒犯,得罪了,得罪了。我也是被逼无奈。”
他从地洞里出来凑到一旁的水潭旁边,看了眼水中倒影的自己,牛皮马甲一穿,黄土色的圆顶小帽一戴,总算是有些人模样。
他把最后一口玉米饼塞进嘴里,一边咀嚼着,一边用手舀起潭水擦去脸上的尘土和血污。
洗干净脸后,露出一张清秀的少年脸庞,蓝色的眼眸、红色的卷发,还算是有几分俊俏。然后再把马甲肩部的血迹擦拭干净。
将自己收拾好,他赶忙开始清点手头的物资。
首先是武器。马包里放着一把匕首,刀刃大概二十公分长,刀刃锋利,保养得很好。
然后是一把左轮手枪,芬奇不认识具体的型号,但是看着比现代的手枪要大一点,具有六发可旋转弹巢,里面还剩下五发子弹。
另外在监工的腰带上还发现了一个子弹袋,里面装着圆锥形的小型子弹,只有糖豆大小,芬奇倒出来数了数,一共是34发。
然后是钱。监工的兜里揣着一个棕色的皮质钱包,里面都是硬币,芬奇把钱倒在地上数了数,一共有1英斯镑、15先令和13便士。
英斯帝国的货币分为三种:金制的英斯镑、银制的先令、铜制的便士。帝国政府规定1英斯镑=20先令=240便士。
目前帝国还没有发行法定纸币,市面上只有各家银行发行的纸质金银券,可以兑换等面额的金银货币,但是因为银行不一定哪天就会倒闭,所以大部分普通人还是更愿意持有金属货币。
1英斯镑的购买力相当于960rmb。一个底层普通工人的年收入大约是36英斯镑。中学毕业的办公室职员则是工人收入的两倍,高达72英斯镑。在波顿市15英斯镑就可以租到一个还算不错的公寓。
按购买力来算,芬奇手里的钱相当于现代的1700多rmb,在人均赤贫的年代,不算是一笔小数目了。
除此之外,还有两枚金币,芬奇发现它们显然不是英斯镑,上面没有雕刻帝国缔造者、伟大皇帝弗雷泽一世的尊容。而是刻着一个陌生的年轻女人的侧脸头像,女人头戴着荆棘花环,满面愁容。
芬奇那木匠学徒的脑子里当然是一点有用的信息也没有,毕竟他连英斯镑都没有亲眼见过。他估计这是其他国家的货币或是古代金币。但只要是金子总是值钱的。说不定有考古学家愿意花大价钱收购。
他深谙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道理,将两枚金币分别藏在两只鞋底,虽然有些硌脚,但是安心。如果钱包被抢,自己也不会身无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