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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一个不错的未来吗?

陆方明也对这个灵骨异族有了一些认知,那就是所谓的火焰就相当于人类的衣服/发型之类的。

不穿火焰的骷髅就相当于赤裸整个身体的人类。

也就是说,如果对着火焰打那就相当于战斗脱人家衣服,虽然骷髅确实是符合印象,对着火焰攻击就能死亡(社死)。

而且火焰的颜色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高达!”忽然一道叫声响了起来。

陆方明下意识穿越人群来到现场,此时在一堆骷髅警察的制服下,两米的骷髅已经被戴上了银色的火焰。

骷髅警察头上戴着米黄色的帽子,上面还有埃利之都的标记,表示这是警察。

不过这不是重点,问题是他是不是高达那家伙。

对了,他本身就是个混血种,那如同果冻质感的骨头是幻液异族?

高达骷髅目光忽然看向一处方向,瞬间激动了起来,但是只见那位熟悉的人微微摇头。

高达便不再激动,老老实实走进了差不多和自己高的空白灵卡,下一刻便被封装完成了。

他虽然发不出多少声音,但是一些明事理的能力还是有的。

看到这一幕陆方明只觉得好运,卧槽,这个种族不灭的话,直接就是人类克星了。

骷髅与灵卡的融合异族,还真的可怕。

异族之所以是叫做异族,是因为它们完全不是一个物种的生物,换句话来说,异族便是两种类型的东西融合而成。

比如摩狼,便是狼与摩托车的融合,让一只狼拥有了摩托车的能力。

又比如魔猴,便是猴子与五行物品的融合,金属,树木,流水,火焰,岩石。

最初的五行定义也只是人类平时最常用的物品而已,也就是说是猴子与常用物的结合。

但是骷髅与灵卡的组合却是闻所未闻,甚至是所有的异族之中都没有与灵卡融合的例子。

毕竟与摩托车融合的不只是狼,也有羊,驴,虎这些。

如果这个种族活了下来,必然会成为人族克星,因为它们也是人族,不过是死亡的人族。

人族自诩高等动物,没有任何天敌,但是却能够容易毁灭在同胞的手中,而这个同胞便是骷髅。

骷髅能够消灭人族,换个角度来说,便是人类能够消灭人类,死去的人类便能消灭活着的人类。

意识到这个点之后,陆方明这才庆幸如今的灵骨异族灭亡得好啊。

毕竟这个世界似乎遵守着一些特殊的规则,只不过如今陆方明现在摸不着,也看不清。

算了,不管了,等一个人的时候再说吧。

“这个有什么好看的。”艾克森忽然出现在旁边,“啊,已经被收走了。”

这时小桃姐这才过来,“终于走了。”

“不过这让我想起一件事,当时我去找方明哥,结果他也是没有戴火焰就出来开门了。”小桃姐忽然娇羞说道。

陆方明瞬间急了,连忙解释,“那是在休息,骨头没有转过来。”

毕竟刚刚进来就见自己躺在棺材上,而且还变成一堆骨头了,差点被吓死。

加上不了解灵骨异族的习性,闹了个乌龙。

「结果还需要我出来解围。」伪装成黑色火焰的埃伯尔之星无语道。

「抱歉啦。」陆方明暗中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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