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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黑哥等人在明面上被处于五年的有期徒刑。    依法治国,法不能改。    只是对外说出去是五年罢了,实际情况是:再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机会。    赵明宇同原天明讲了小道消息,说:“这次被拐卖的儿童中有一个是市里大人物的孩子,那群人贩子怕是一辈子都出不来了,肯定牢底坐穿。”    原天明听后,只觉大快人心,一掌拍在家里摇摇欲坠的木桌上,啐了一声:“活该。”    木桌分崩离析,寿终正寝。    他仍然不解恨,愤愤道:“这群人渣要是真放出来了,劳资也不会放过他们。”    为人父后,原珩就是他的命根子。  他容不得任何人欺负他傲娇的女儿。    傲娇的原珩还和他这个做爹的冷战了好些日子。    冷战的理由有两个:    一、在她跟班小弟面前打了她的屁股,让她没了面子,削减了她身为老大该有的威望。  二、则是他交的女朋友,杨晓英的问题。    原珩的身世,在胡同里众人眼中是惨的。    生下来不过数月,她那年仅二十岁的母亲因为受不了跟着原天明过穷日子,撇下这父女二人,跟一个开着桑塔纳的三十几岁的老男人跑了。    原珩母亲愿意跟原天明是因为原天明的脸。  说真话,原天明若是没有辍学,放在学校里其头衔必定是响当当的校草,在金钱利益还不明显的读书时代,一张俊脸的含义非同小可,妥妥的女生眼里的白马王子,可这出了社会,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都需要钱的时候,帅当不了饭吃。  所以,自然也很现实,原珩母亲离开原天明则确确实实是因为原天明他没钱。    原珩母亲算是原天明的初恋,当时原天明手底下的弟兄们那都是尊称她为嫂子的,自她给原天明戴了绿帽子后,众弟兄便把这女人当作是禁忌,再也没有人主动去提及她的名字,但是即便如此,原天明还是消沉了好一段日子,每天浑浑噩噩借酒消愁,完全忘了自己还有个嗷嗷待哺的女儿。    后来,也是他弟兄看不过去,把他拖到巷子里揍了一顿,狠狠骂了几句才把他给骂醒。    醒过来的原天明依旧是条汉子,胡同老大的位置也一直给他留着,与之前不同的是,原天明意识到从今往后原珩能依靠的就只有他一个人了,铁汉柔情,转瞬,他成了女儿奴。    日子就这样磕磕绊绊地过着,一直到原珩长大了懂事了,知道别人家的小孩子都有妈妈后,敏而好学的原珩就有了问题,“爸爸,我妈妈呢?”    小姑娘睁着圆溜溜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自己的时候,那真的是能把人的心给看化了。    到底不想让孩子知道她母亲的所作所为。    原天明利用原珩年龄尚小,就面不改色地骗她:“你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所以只有爸爸。”    他一脸严肃,没有笑场,语速不急不缓,语调平淡地像在陈述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骗一个四岁的小孩儿绰绰有余。所以,原珩轻而易举地信了她爹的话,在从四岁到五岁的这一长段时间内,一直都认为自己是孙悟空的妹妹。    兄妹俩之间存在着的本质区别是:孙悟空浑身上下都是猴毛儿,而她则是干干净净白白嫩嫩。    发现这区别后,她皱了皱小鼻子,又跑去问:“那我为什么和孙悟空长得不一样?”    “???”原天明一开始没明白她话里的意思,等反应过来他有点哭笑不得,只拍拍她的小脑袋告诉她,“因为你是女孩子,要漂亮一点。”    ………    也正是这次问话,让原天明意识到:也许孩子需要一个妈妈,双亲家庭更有益于孩子成长。    于是,他有了给原珩找妈妈的想法。    在交女朋友的时候,从一开始,原天明就把自己的情况全盘托出给人家姑娘,把决定权交给女方。    和料想的一样,女孩一听到有孩子,就对帅气小伙原天明打了退堂鼓。    很少有女孩子愿意去给人当后妈的。    特别是男女双方还不太熟的情况下,又不是爱你爱的死去活来非你不可,凭什么给你带孩子。    人来人往,寻寻觅觅。  最后,唯一不计较他有孩子的,就是杨晓英。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和杨晓英交往的时间最长,时常会带她回家里坐坐,提前让她和原珩熟悉熟悉,哪曾想,他这是在引狼入室。    原珩其实有和他提过,说她不喜欢杨阿姨。  只不过当时他没怎么注意,只以为是小孩子对家里即将多出来的成员的发自本能的抗拒。    那天,从派出所出来后,原珩气鼓鼓地瞪了他一眼,就跟着鱼蛋去鱼蛋家里玩儿了,只留给他这个老父亲一道“哄也哄不好”的背影。    “………”  原天明就着橘红色的夕阳,颓败地叹了口气。    等踱步到家门口,他看到了淡定到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的杨晓英。    她穿着红长裙,打扮地漂漂亮亮的。    原天明脚步一顿,点了根烟,深吸了两口,吐出烟圈儿,他眯了眯眼,自嘲地呵了一声,这才又迈开了步子。    女人见到他很高兴,两颊泛着粉色,小跑过来挽住他的胳膊,声音甜甜的,“天明。”    原天明不着痕迹地抽回手,也不打算客气,“我听徐大婶说你下午带我女儿出去了?现在我女儿呢?”    估摸着没想到会被人看到,杨晓英被这样一问,脸色一变,在她还没来得及做出解释的时候,就被原天明掐住了脖子,力道不轻,声音骤冷:“我女儿呢?”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原天明忽地发现,这女人没有去遥江剧院当演员还真是可惜了。    她泪眼婆娑,“我带阿珩去游乐园玩,游乐园里人……人太多了,就眨眼间的功夫,阿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天……天明,我在游乐场找了一下午,都没有找到,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他冷眼旁观着她的表演,等她演完了,他也就失去了和她继续周旋下去的耐心,原天明挑起眉,似笑非笑,“卖我女儿的五百块钱记得还给我,另外,你说的这些,我个人认为警察比较爱听。”    言外之意,他已经报了警。    原天明:“你大概不知道,我女儿今天要是回不来,你游乐场的故事会让我直接杀了你。”    杨晓英被他的话吓了一跳,怔住,良久没反应过来。    沉默了一会儿。    她道:“我怀孕了。”    原天明惊诧,口无遮拦:“我又没上过你。”    话音才落,他反应过来:得,又是一顶带颜色的帽子。    ………    杨晓英坐了两个月的牢,从监狱出来后被她肚子里的孩子的爸的妻子找人给揍了并威胁了一顿,简言之,就是她当了别人的小三,还想找原天明做接盘侠。  被揍过之后,孩子流了,她匆匆忙忙地离开了遥江市。    原珩从二狗他妈妈嘴里听到这样的结局,佝着她的小脊背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    自此,她决定,单方面结束和混混爹的冷战。    回到家,原珩抬起小肉爪拍了拍原天明的手,语重心长道:“爸爸,别怕,你还有我。”    原天明面无表情:“噢。”    --------------------------------------------    赵明宇便服私访原天明,不仅仅是透露黑哥再也出不来的小道消息,都是一个胡同的邻里,他也挺喜欢原珩那孩子的,老实讲,他不希望那孩子以后和她爸原天明一样走向流氓痞子的道路,那样就太可惜了。    等原天明骂完了人贩子的祖宗十八代,赵明宇眯起眼,问他:“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闻言,原天明皱眉,不解,“什么怎么办?”  他读书少,是真没理解赵警官的弦外之音,“以后就这样,女人是不敢再找了,单身吧。”    “………”赵明宇像看傻叉一样看着他。  三四秒后,他才懒洋洋地再开口:“原珩是个聪明孩子,你把她往正途上引,好好培养,将来会大有出息的。”    原天明敛起表情,倏地一本正经起来。    赵明宇:“她是个女孩,难不成以后你想让她跟你一样一天到晚只知道抽烟打架?”    “你这个做爸爸的,最好是能以身作则。”他见原天明听进去了,不免又多唠叨了几句,“别让原珩的聪明劲儿用在不该用的地方,让她好好读书,女孩子啊,腹有诗书气自华。”    最后七个字原天明没听懂。  但他知道赵明宇说的都在理。    原珩作为一个女孩子,着实不该每天光着脚丫子在巷子里跑来跑去,还自诩流氓二代。  巷子里的孩童还皆以她为尊,喊她老大。    小时候还好,这又是长大了还这样………    原天明之前认为,女孩子虎一点好,虎一点才不会被欺负,可他现在突然地就改变了想法:女孩子就应该要有女孩子的样子。    当个混子是没有什么出路的。    顶多就是在弱者面前逞逞威风,亦或是学着香港电影里,在听到古惑仔喊大哥时,那声整整齐齐的“大哥”所能给他们带来的满足和自豪感。    抛去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后,什么都没有。    原天明吸了口烟,望着又沾了一身泥回来的原珩,心道:也该弄个正经行当了。    ………    自那以后,原珩每日的娱乐场所就又多了一处,那地宜静不宜闹,挺憋人也挺育人,名唤――    ――新!华!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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