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臾之后,血衣找到,老头百口莫辩,当晚便被押往捕房。
连夜审讯之后,真相水落石出。
老头儿名叫郑虎,早年在捕房当差,因为带过刚刚进入捕房的刘班头,所以二人便以师徒相称。
后来郑虎因为缉凶时,被人斩断了数根脚趾,行动不便,遂脱了差服,赋闲在家。
斩断他脚趾的贼人,当时便身着书生长衫,郑虎每每想起,便怨念丛生,久了更是精神失常,对书生恨之入骨。
起初,他只是杀了几个书生泄愤。
但心理更加扭曲,仅杀,并不能让他得到满足,于是,便又加了一项,杀人之后,再玷污一番。
数年间,死在他手上的人命足有九条之多。
可都因他的巧妙设计,伪装成窃贼谋财害命而逍遥法外。
若非楚歌正好撞到那行窃的窃贼,此案最后,怕是也要如此处置。
只是可怜了那无辜的一家,郑虎上门讨水喝,男主人热情迎入屋中,却落得个满门被杀的下场。
可死到临头,这老东西竟然仍无任何悔过之心。
“小捕快,你虽聪明,但还稚嫩!若非那血衣未被我那贱侍及时洗净,你如何拿我?若非那贱侍自作主张,替我去于文才家清理脚印,你们连凶手是谁都猜不到。所以,老子还是比你们强!哈哈……”
郑虎大笑起来,竟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楚歌狠狠咬了咬牙,但终究没有发作,跟一个疯子没法辩论。
但凌迟,会让一个疯子知道什么是疼。
“这或许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放心,我一定会让他们将凌迟的刀子磨得快一点儿,保证给你伺候的舒舒服服。告辞!”
不再废话,楚歌转身离开。
“凌……凌迟?你们不能这么对我,不能这么对我,我也曾是捕快,你们……”
懒得搭理郑虎的大喊大叫,楚歌走出牢房。
任务的奖励已经到账,功劳也被上报,此案总算有了了结。
但他,还想去见一个人。
便是那个遭郑虎常年虐待的侍女,小翠!
不多时!
郑虎的家正在大扫除。
小翠作为郑虎名义上的小妾,已经继承了这处房产。
她打扫得很仔细,就连墙壁都铲去了墙皮,打算重新粉刷。
“我想,我低估了你,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聪明。”
楚歌靠在门框上,笑着说道。
“楚大人说笑了,我一个弱女子可没有什么心眼。”
小翠低头浣洗,随口答道。
“不对吧?按郑虎所言,在我谎称案发现场留有凶手脚印后,可是你自作主张要连夜替他去清理的。这你如何解释?”
“他虽待我不好,可毕竟是我男人。他若真出了事,我一个弱女子如何过活?他年纪大了,老眼昏花,保不齐真的会留下脚印。而他的脚与旁人不同,若真有脚印,很难不被联想到他。所以,我才打算趁黑前去清理。可不想,却被你们逮个正着。要说聪明,还是大人聪明才对。”
小翠对答如流,甚至都未深思,看来早就准备好了说词。
楚歌听言,笑得更甚了。
“听起来,确实合理。可再完美的谎话,仍是谎话!”
楚歌提了刀向外走去,走到院门口时,他回过头来,笑着道:“你现在脚上的这双绣花鞋,就要合脚的多。昨夜穿的那双麻鞋,真是又丑又不合脚,还是丢了的好。女孩子,要待自己好一点。我还有事,告辞了!”
说罢,楚歌离去。
小翠听言,抬起头来,茫然地看了一会儿空荡荡的院门,最后轻声道了句,“谢谢!”
这次的凶杀案虽然几经波折,但总算是让凶手得以伏法。
虽然主办这个案子的楚歌,功劳最大,可他并没有丝毫自得。
他心里清楚,不是他有多聪明,而是有人在顺水推舟。
而这个人,就是小翠!
当晚小翠并非是去擦拭郑虎的脚印,实际上,恰恰相反,她是要留下郑虎的脚印。
她穿的那双麻鞋,便是郑虎的。
因为正好被等待的楚歌等人擒获,她索性一口承认下来,说自己便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