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努力回想此案中的细节。
按照王三的说法,在总捕头身死之前,他哥似乎就已经来到了县城。
而那时雄关镇和洛水镇正好闹了妖尸,接着,王三的哥哥失踪,总捕头殒命,然后洛水镇妖尸屠城……
这一件件,一桩桩竟然都赶在了一起。
之前不觉得什么,可现在想来,就像是提前计划好的一样。
楚歌的眉头慢慢紧锁起来,事情怎么似乎越来越复杂了呢?
他喝了一口茶,抓起一把瓜子,一边嗑,一边让自己的思绪平复下来。
两颗蚌珠、画像、总捕头、妖尸……
还有什么关键词?
等等!
老道士!
那两颗蚌珠出自一位老道士之手!
楚歌停下了牙齿的咬合,继续想。
一位老道士将两颗足有野核桃大的蚌珠,卖给了一个走码头的小货郎,也就是王三的哥哥。
可他为什么要卖?
缺钱?
但一个小货郎又能有多少钱?
十两,二十两?
顶天也就这么多了吧?
而这个小货郎在得到了蚌珠之后,便第一时间来到了肇县的县城售卖,这就更奇怪了,就像是有人早就预定了似的。
哎呦!
楚歌拍了拍额头,感觉头都快炸了。
他只是个孩子啊,不能这么消耗脑细胞的,会秃顶的啊!
何况还没娶妻呢!
话说,总捕头有七个老婆,一天一个,不会累的吗?
想起总捕头那只小小鸟,楚歌不厚道地笑了起来。
现在好了,人没了,钱没花了!
各个老婆还都是如花似玉的年纪,不,前几个老婆应该是如狼似虎的年纪,那就更不会守妇道了。
哎呀!
想想都为总捕头亏得慌!
所以,还是不成家的好!
诶?
楚歌放下手里的瓜子,“我记得珍珠是能壮阳的吧?如果总捕头临死前握着的两个圆球,就是王三哥哥的那两颗蚌珠,这似乎也是合理的啊!”
但他再想,又头疼了起来。
如果真是那两颗蚌珠,那么蚌珠哪儿去了?
总不可能直接升华了吧?
可珍珠并不会升华啊,只会氧化!
算逑!
不想了!
等其他人来了再说,大家一起秃顶!
哈哈……
楚歌又坐着喝了一会儿茶,天色已渐渐暗了下来。
快入冬了,这天是一天比一天黑得早,晚上的气温也越来越低。
楚歌用手托着下巴,静静地看着来往的行人。
然而,并没有一名小乞丐的踪影!
“楚老弟,你这急匆匆地叫我们过来做什么?晚饭我还没吃呢!”
这时,刘班头的声音传来。
身后跟着刘通,“我也没吃!嘿嘿……”
楚歌嘴角抖了抖,他竟然忘记时间了。
“要不,你们吃了再来?”
“哎呦,楚老弟,你在说什么?什么饭不饭的,你吃什么,我们吃什么就行!”
刘班头很自然地坐在楚歌的身边,刘通也赶忙坐下,抓起瓜子就磕起来。
竟然还很丝滑!
得!
看来这一顿,又免不了了。
“先喝茶吧!等其他人来了,我请你们吃……面条!怎么样?”
本来想说下面,可楚歌忽然觉得,他们不配!
“我喜欢吃面!嘿嘿……”
“能不能多一盘肉?”
看着刘班头那希冀的目光,楚歌就知道,这货又想打包。
我楚公子,难道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吗?
还得帮你养女儿!
“话说,到底是什么案子啊?吴龙那家伙就只是提了一嘴,我也没听清楚。”
见刘班头正经起来,楚歌当即将这个“绑架抢劫案”详细地说了一遍。
刘班头听后,眉头渐渐紧锁起来。
“所以,是有人冒充我们捕快,掳了人?真是胆大包天!等抓到他们,非把他们全部流放了不可。奶奶的!”
“也不一定是有人冒充我们,那小乞丐的话,也有可能纯粹是瞎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