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的短暂争吵被制止后,庭审很快进入了辩论阶段。
案件的争议焦点也很简单:其一是79万元的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其二是原告对被告的其他转账是否为借款。
往往到了这一环节,当事人能请到的律师到底是好是坏就能体现出来了。
一般而言,律师在庭审上的表现可以分为四种。
第一,认真型。
这种律师会提前准备很多,也能猜测到法官会问一些什么问题,并且会为庭审充分准备证据和辩论材料,在庭审过程中游刃有余,不管是法庭提问还是对方律师的诘难都能应对自如。
而往往,这种律师在辩论环节反而说话不多,简明扼要地说几句话就结束了,真正的杀招可能在庭后才提交的代理词上。
第二,敷衍型。
这种律师的能力不一定差,但他就是不太愿意为这个案子付出太多心力,甚至有些会在开庭前几分钟才知道对方当事人有哪些证据。
也许是因为相似的案子办过太多,也许是根本就态度不行不上心,反正主打的就是一个随机应变。
有能力的,事后说不定当事人还会夸一句胸有成竹,不需要太多准备就能打赢官司。
没能力的,一旦庭审中的突发状况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不局限于出现新证据、对方律师抓住己方痛点、事前未沟通清楚导致法律关系判断错误等等),就会显得手忙脚乱、进退失据。
只能说,要是谁请到这种律师,看运气吧。
第三,菜鸡型。
没什么可说的,纯粹的菜而已,只能打顺风局。
聪明点的,会选择只接赢面大的案子,不接大概率会输的案子。
头铁的,莽就是了,反正当事人也不知道他水平如何。
第四,表演型。
抛开业务能力不谈,表演型的律师主打一个情绪价值拉满,一定会让当事人在庭上感受到请这个律师值得、满意!
他们可以是上述任何一种类型的律师,但一定有一种共性——
回答法官问题一定要啰嗦,并且声音要大,伴随着动作的幅度越来越大,让当事人从物理上感受到自己真的有很认真地在处理这个案子。
遇到可能会令当事人不满意的情况,突出一个“怼”字。
怼天怼地怼空气,除了自己的当事人,这种类型的律师可以和任何人作对。
否定对方当事人和法官的一切,只要自己的当事人开心,比什么都强。
什么?你说败诉了?
那肯定是法官水平不行!
哦你说二审啊,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本案的双方当时请的律师都还算负责,原告这边保守的79万借款肯定可以争取得到,其他形式的转账也做了主张和证据准备,能不能得到支持,他们也没把握。
但已经提前和当事人作了说明,各种可能的风险也都提前打过预防针。
庭上哭得稀里哗啦的样子,也未尝不是一种诉讼策略。
而陈雅洁这边,赵海一和李翠翠知道没办法否定借条的真实性,那就拿出自己这边的转账,只和对方的其他流水做对抗。
等到离婚的时候分财产,只要陈雅洁不要房子,能拿到的现金补偿也不少了。
但是辩论的时候态度还是要做足的,否定掉对方的所有证据,具体怎么判由法院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