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只要是个鹅蛋大的地方就寸金寸土。这个”紫荆城“是个好地方吗?但是人来人往,都想在这里生活,想留在这里的人不计其数。
一阵飓风袭来般的文娱生活给这片土地上又染上了另一层神秘莫测的面纱。在车水马龙之中,在早上的包子铺里冒着热气里,车堵成了一大片,为了赶去看一场最热门的电影或是音乐剧。
它天生的华贵如孔雀身上的羽毛,就算不开屏走在粪土草窝旁,也能收获人们的青睐。
走在大街上,人们行色匆匆,节日里几个挽着手的女孩是着购物袋,为了上班时和人们有共同的话题,不得不去了解群众生活。
华贵披上了一层风浪般的神秘面纱,一个叫《我歌之声》的选秀节目风靡起来。
静怡和汪玲在当地毕业后,也要留下来,尽管很多人留不下来,她们也想试一试。先找了一个可以栖息的地方———一条酒吧街上,叫新新的地方。
静怡住在偏僻的角落里,一条街老旧的像上几十岁时候的样子了,到处是尘土,风一来就荡起一片。
只有这里才能租到合适的房子,静怡在BJ遇到不少人,都回老家了。在这里呆不下去,这是她住在这里的第二年。城区改造才让这地方干净不少,汽车也愿意来回在这里跑了。
老旧还是老旧有些。这是座平房,到处的墙砖都磨平了,有不少是坑坑洼洼的模样,但这个街道干净整洁起来了。她租了一个四合院,是仿古做的,院子不大,在正房那里有一棵树,长得很高大。
它的旁边有一个水龙头下面是石板,水滴不停一点点往下掉,从石板旁边的水渠流到了台阶下面的沟壑中去了,那边的土地一片潮湿长满小小的绿色的小碎草出来。
四户人家,都是想在这个城市留下来发展的。有一个卖菜的大娘和儿子媳妇在一起,用小家隔开。剩下的都和她差不多有两情侣,有一家还养了一条狗。她住在小小的靠东的一间房子里。虽然仿古,但是,这房子也只有十多年,还算舒服,她觉得最好的是这是一间正房,阳光很足。不过,在这个地方离她工作的酒吧街要经过地铁十几站的路程,这是令她最烦恼的。
这一天,天气还不错,夏天炎热扑腾着,到处是沉闷,但还不到伏天那样。下午快到八点,渐渐凉爽了,她接到了一通电话。
“喂,老王。”
外面蛐蛐不停细细碎碎叫着。
接完了电话她便赶快往酒吧那边走,她看到这个时间,这个节日,地铁上一定满满是人。
她拿起了床角放着包,那是她深爱的白色小包,挂在身上了。那对小情侣从外面回来,和她擦肩而过,她走出了这个很短的小巷,走到那个改造后干净的马路上,向右走了几步,站在公交车站牌那里去了。
老王是酒吧的老伙计,对人不错,他眉毛很粗,压着眼睛,却总是笑呵呵的。她还不算太了解他,不过找他帮忙去的那天,他心情不错,很快答应下来。
“静怡啊,王老板今天八点以后来,不过,只有一两个小时,他一会要走了。”他说,好像很忙的样子。
车来了,人不算多,她找个靠窗的坐下来。
“我知道了。”她挂了电话,把它放进包里。
车子加了油门,车上五六个人向前冲了一下,“大哥,你慢一点开。”有个小伙不满地对他说。他们拐到了大街上去了,人开始越来越多了,楼宇开始出现在她的眼前,又从他们身边划过去了。这里全是小高层,陈旧的楼体外面看起来有些破烂,墙皮灰白色,不少旧式的窗子半开着。
”静怡啊,你以后别唱慢歌了,你看看,这里谁唱慢歌。“王元径很不高兴皱着眉头,对她说,像是她犯了一件世纪大难題。
她找王元径好长时间了,一直找不到,好像他刻意躲着她。从第一天来到酒吧,他对她态度就有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