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娇娇说着将钢笔拿了出来,她用手电筒照了照,居然能看到钢笔帽上还有隐刻,写着一首诗。
“英雄金笔厂?”
“上海的那家?”
李茂有些惊讶,没想到居然是他们。
这可是个有钱的主啊,你自己凑过来我不薅把羊毛,是不是有点太对不起自己了。
现代钢笔似乎已经和我们渐行渐远。
然而,于往昔岁月的人们心中钢笔却是荣誉的象征、身份的代表。
此时此刻若能在胸前别上一支钢笔,无疑是文化人的标志。
尤其是这家金笔厂的钢笔,更是全国闻名。
以14K金做的笔尖,李茂瞧了一眼就觉得喜欢,谁能拒绝呢。
可还是问道:“然后呢?”
王娇娇一愣:“你还要什么?”
“不是,我的意思是说,他们的意思是让我们这次诗歌大会帮他们全权代言吗?”,李茂期待的问。
王娇娇想了想,没有理解李茂说这句话的含义。
但她还是说:“不如这样,你跟我去一趟人民文学?他们现在有一位领导和几个同事就在那边。”
李茂直接点头:“行,你怎么过来的?”
王娇娇一指身后人民文学的专车。
很快二人便直奔人民文学而去,路上李茂还问了一下这位到人民文学的领导是个什么职位。
副厂长,张伟岸。
诗刊复刊后,两天前突然接收到消息,听说北大这边要举办一次诗歌大会。
他们厂子很快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可以把钢笔这个造价昂贵物品,展开更大销路的机会。
这不是,紧赶慢赶,今天上午到达了京都,简单了解过后直接去往了人民文学和诗刊。
现在还有诗刊的主要负责人和人民文学的主编和副编,都在办公室内详谈。
本来以为北大那边会有些困难,但没想到王娇娇居然办事这么利索。
副厂长甚至都把自己随身带着的钢笔送了出去,而这根就是李茂手里拿的那根钢笔。
“你等下啊。”
王娇娇进门前轻声说了这么一句,随后敲响了房门。
而她进去没多久,很快探出头来:“来呀~”
李茂深吸口气,整理了一下衣着后,迈步走了进去。
踏入其中很快看到一张宽阔的办公桌旁,围坐着一共三人。
其中王建文李茂最为熟悉,而另外一个坐在王建文身旁的应该就是人民文学的主编,李茂虽然没有见过他,但是在走廊的照片上看过他的样子。
而另外一个地中海发型的中年人,应该就是笔厂的领导了吧。
“小李!快来这边坐!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咱们主编,之前一直没有机会这次可算是见到人了。”
“而这位就是今天上午过来的一位领导,相信娇娇都跟你说了吧。”
王建文极为热情,几步上前不等李茂开口就把场子热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