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茗睁开眼睛的时候,有一瞬间的懵圈,当自己没睡醒还在做梦。 她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整间屋子的布置中西合璧,极具混乱的时代感,让她一时半会分不清自己身处何方,最要命的是……动一下也觉得全身跟被车碾过似的,某个地方更是火辣辣的,如果不是在梦里,她的第一个念头应该是——卧槽!报警! 做为在社会里摸爬滚打过的老油条,一腔热血做过卧底记者,差点被打断腿,舍命深入调查的新闻稿不能发出去,后来愤而转投娱乐圈的怀抱,做过娱记写过影星大佬们的花边新闻,还做过狗仔,顶着瑟瑟寒风埋伏在当红花旦跟小鲜肉的公寓外面,就为了拍到他们深夜狂欢过后回巢的身边人,顾茗酒后跟老铁把酒言欢,有时候还挺得意。 五光十色的社会里凫水拍浪,旱鸭子呛过几回水,没淹死多半也活成了人精。 顾茗半点也没浪费学到的东西,三十好几活的油嘴滑舌,两面三刀,身边的床伴也换过好几个,全是走肾不走心的关系,哪一天厌倦了一拍两散,过后都不带浪费一秒钟哀悼这段关系的结束,靠岸做了一家网媒编辑,还花几年时间经营了一个颇有名气的公众号,收钱抹黑洗白的事儿没少干,且都能自圆其说自成一派还不带毁灭形象的。 她自誉机巧百变,遇到眼前的情形也有些抓瞎。 女佣就站在她的床前,小心翼翼的唤她:“姨太太,起来吃点东西吧?” 姨太太? 那是什么鬼?! 顾茗蒙在被子里十来分钟,一直在催眠自己做了一个真实而荒唐的梦,等醒来之后就会回到自己的狗窝,就连被子里残留的陌生男人的体息都那么的真实——真实到可怕。 她拒绝去思考。 太过荒唐,大脑停止了转动。 “顾姨太——” 女佣很是尽职尽责,抬头看看日渐西沉的太阳,这位姨太太再睡下去,她们都要怀疑是不是被少帅昨晚在床上折腾死了,要送医院就医,所以叫的声音才越来越急切。 顾茗扑拉一下掀开被子,露出凌乱的脑袋,眼睛里全是疑惑:“你叫我什么?” 女佣冷不防被吓了一大跳,看到一头乱发里灼灼的眼神,心里已经在猜测这位新姨太太是不是脾气不太好,便陪了加倍的小心:“少帅吩咐这么叫的,说姨太太姓顾,是顾署长家的千金。” 署长前面还带着个副字,不过这位能把亲闺女送到少帅床上,说不定过几天这个副字就可以取掉了。 顾茗惊呆了。 剧情莫名有些熟悉——顾署长家的千金送到少帅床上……这不正是她入睡前看的那本虐恋情深的口水文吗? 顾署长家的千金当然不是主角,而是个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炮灰,被亲爹送人之前就已经有了小情郎,还是个混青帮的穷小子,做为渣男贱女小说组合里试炼男主的试金石,女主不但“聪慧”的发现了她的奸情,还“巧妙”的引导少帅知道了,于是她年轻的生命就被渣男用一粒花生米结束了。 女主踏着她的尸体与男主迎接虐后的糖,谁也不再记得他们爱情路上的铺路石。 铺路石顾茗:……这特么就是我多年缺德的报应吗? 她不是个伤春悲秋的性子,裹着被子披散着头发跳下地去,凑近了穿衣镜去瞧,露出藏在头发里的半张精致的小脸,眼眉弯弯,皮肤白到发光,下巴尖尖,做个忧愁的表情,居然有几分楚楚可怜,年纪约莫在十六七岁,正是书里描写的那种长相,表面清纯可人,内里一肚子yin贱,这是那位少帅冯瞿撞破奸情之后给她的评价。 女佣要来侍候她穿衣,她拒绝了:“我想洗个澡。” 浴缸里放满了热水,她把自己整个都浸在温暖的水中,苦中作乐的想:少帅府上的物质条件还是很好的,至少她没穿成街头的乞丐,或者书里另外一位堂子里的姑娘,当然也是配角,境遇比她还要悲惨。 哦,那位姑娘还没出场。 顾茗想的有点出神,水都凉了才匆匆从浴缸里爬出来,女佣已经贴心的准备好了衣服,好几件颜色风格各异的旗袍,她眼光扫过,挑了最素雅的一件。 顾署长家的千金昨天之前还在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曾经想要当一名教师,那位青帮小情郎就是她的第一位学生,每周固定的三天偷偷出来教他读书识字,成果喜人,说明她还是极有教学天赋的。 傍晚放学回家,就被亲爹催促梳妆打扮,跟打包一件东西似的,连夜塞给了冯瞿。 命运莫测。 女子的命运尤其轻贱。 顾茗下楼的时候,楼下的餐厅里已经准备好了饭菜,煲的热腾腾的归芪乌鸡汤、清清爽爽的炒时蔬、鲜甜的清炒虾仁……满满一桌子菜,偌大的餐厅只有她一个人用餐。 侍候她用餐的是一位老妈子,穿着青色的斜襟盘扣褂子,黑色的裤子,头发在脑后挽成个纂儿,插着根银簪,说话轻声细语,精明干练:“少帅去忙公务了,我姓林,姨太太若是觉得不合口,告诉我就好。” 一口乌鸡汤下肚,顾茗舒服的眼睛都眯起来了,靠外卖跟方便食品活命多年的她,味蕾早被各种调料荼毒,但凡清淡的东西都觉得没味道,吃东西偏重口,咸香辣麻才是最爱,没想到这一桌清淡的菜色倒唤醒了她的味觉——也有可能是这具身体的原因,跟她本人没多大关系。 “林妈,特别合口。真的。谢谢你。” 她诚恳道谢,一双眼睛水汪汪的,吃相斯文,但速度却不慢,挟菜的频率也不低,洗刷了之前小月上楼去服侍之后,下楼传达给她的信息——顾姨太似乎脾气不太好。 这哪里是脾气不好啊?恐怕是年纪小,初来乍道,有些拘谨罢了。 林妈从小侍候冯瞿,知道自家少帅是个混世魔王,身边的女人从来就没断过,有别人送的,也有自己扑上来的,基于冯少帅的社会地位,他自己压根不必费心,女人就前赴后继向他献身。 “顾姨太不必担心,少帅对身边人还是很宽厚的,只要姨太太好好服侍少帅,日子不会难过。”林妈在顾茗的注视之下,不由自主就为冯瞿说起了好话。 冯瞿,现年二十五岁,冯大帅原配所出长子,读过军校,跟着冯大帅上过战场,现在手底下还带着两个团的兵,如无差错就是冯大帅未来的继承人。 外界提起冯瞿,对他打仗治军的功绩不甚清楚,反倒是花边新闻不少,“冯女郎”们可是个庞大的群体,真真假假却也说明了这位少帅在男女之事上比较随意。 顾茗吃过了饭,略微收拾,便问林妈:“我能不能出门?” 林妈笑眯眯说:“姨太太说笑了,又不是坐牢,等我叫两个随从陪您出门,现在外面有点乱,也要注意安全。” 顾茗没别的想法,就是想出门透透气,看看外面的世界。她至今还有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总觉得做了个冗长的噩梦,也许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醒了,依旧躺在她的狗窝里。 林妈的办事效率很高,等她从楼里出来,已经有两名穿着对襟黑褂子、黑裤子的年轻人在小楼前面候着,见到她弯腰行礼:“姨太太好。” 这阵仗有点吓人,顾茗揣摩原主的心理,露出点羞怯的笑容:“有劳两位了。”如果不是她对书中剧情熟知,暂时不需要做情报工作,按她自己厚如城墙的脸皮程度,狗仔般灵敏的嗅觉,自然是先跟冯瞿身边的护卫们搭上话,打听些有用的消息,想办法脱困。 林妈安排了汽车,顾茗拒绝了。 “我就是想走走,消消食。” 她走出这片小洋楼,回头去看,才发现此处极为清幽,身后林立的七八座小洋楼矗立在浓荫之中,她昨晚安身的只是其中之一,也不知道后面那几栋楼里都住着什么人,面前的街道宽阔干净,周围都是差不多的建筑,推断这是个非富则贵的住宅区,也许住的全是本城军政要员。 狡兔三窟,这只是冯少帅的住处之一。 两名黑衣人远远跟着,她信步而行,走了大约快四十分钟,发现穿过了那片富人区,居然闯进了闹市,路口对面各种商店鳞次栉比,有穿着旗袍逛街的女郎、穿着西服或者长衫的男子、还有卖报卖烟的小童、卖花的姑娘……熙熙攘攘。 顾茗不由倒退一步,恍然闯进了别人的世界,热闹到真实的世界。 她仓皇转身,疾步往回走。 “我累了,想回去休息。”她说。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她坐在卧房窗前的藤椅上发呆,听到楼下院子里传来汽车的声音,很快有军靴踏着地板响亮的声音,有佣人殷勤问候:“少帅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