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总公司的科目中难度比较大的,除了存货科目之外、还有一项――“长期股权投资”。
青动公司有111个子公司和孙公司,其中有全资的、有合资的,合资的投资比例也各不相同,所以在股票股利、债券利息、投资收益、所有者权益上都是纵横交错、盘根错节的。
他发现了一些问题、还需要去确认一下,等这件大事做完、再去处理那些琐碎杂事。
第一,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权益法混淆使用,以致虚增利润。
企业对外投资比例达到、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20%以上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收到应分得的股利时,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但是青动公司购入巨星股票30万股,占该公司收益的30%,06年巨星公司盈利8300万元。
总公司作了这样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24,900,000
贷:投资收益24,900,000”
但当收到巨星公司的现金股利523万元时,却又采用了“成本法”的核算方法,将本来应该冲减的股利、这样处理了――
“借:银行存款5230,000
贷:投资收益5230,000”
这样就造成虚增利润523万元。
第二,青动公司对于长期债券的投资,不按规定进行摊销折价。
企业折价购入债券时,折价金额要在该债券的到期时间内等额摊销,计入投资收益。
但是2003年1月购入的“折价”面值为10,000,000元的5年期债券,实付金额为8000,000元,利率为10%。
青动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投资10,000,000
贷:投资收益2000,000
银行存款8000,000”
这样就造成“长期股权投资”和“当期利润”虚增,对债券的折价也没有摊销,造成投资与损益不实。
第三,长期投资应计提减值准备,但青动公司为了调节利润,有些投资没有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正在齐凡将这些疑点都一一落实完毕后,看着尧晶晶就坐在他旁边、正打算将简桔也叫过来时,没想到简桔已经向他走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