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里买的衣服首饰,那说起来就叫做地摊货了。
可是地摊货和地摊货之间也有本质的区别。K市的地摊货肯定比店里卖的衣服能便宜不少,但是款式很土不说,质量还很差,有的扔洗衣机里洗两次就再也穿不了了。
G市呢?G市的夜市规模都大K市好几倍,摊位更多,花样也多。那些卖衣服的店和摊位总体上来说就是花哨。
丁志琴随便找了一个摊位上手就摸了摸挂在那边的衣服:“料子真的不差啊。”
刘云也打量了一下,看了一会她也点头:“确实不错。”
李山挺诧异的:“我们白天在服装城里看到的就没有这些新奇的款式。”
摆地摊的是个女孩,听他们几人的对话大概就猜出来这是白天去服装城里进货的了,也没嫌他们耽误了自己做生意,挺热情的就直接说了:“我们这些货都是做本地生意的,要去另外一个小一点的批发市场进。你们去的那个都是做外地大生意的,自然风格上也差了一些。”
哦,怪不得,丁沫是了然了,那时候发达城市和内陆二三线城市的差距更大,加上物流、网络还没那么发达,信息也相对滞后,所以穿衣风格上就不仅仅是只有南北气候带来的差异了。
不过这种情况也不会再持续几年了,很快1688就会横空出世,将各种厂商们串联起来,打破这些所谓的隔阂,再加上未来物流行业的兴起……
丁沫像个老头一样的,捋着自己下巴,就好像那里有一撮胡子一般。
看样子要存钱买电脑了,可是……1999年的电脑好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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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山放弃了类似夜市里的那些新奇的衣服款式,毕竟他那么大的服装店不能靠卖这些目前来说在K市还受众较小的款式。
然后累了一天的众人,虽然没多少行李,也没有货物要自己亲自拿着,但是也累的够呛。
李山提前订好的招待所就在附近,直接领着众人就回到了招待所。
尴尬的时刻来临了,因为丁沫和刘云要住一个房间。
这母女俩还没和好呢。
刘云一直生着丁沫不把钱拿出来的气,丁沫则一直气刘云的各种所作所为。丁沫至今还住在周家没回自己家,也就是还在避着她。
现在修罗场来了,二人要住同一个酒店房间。
上辈子加上这辈子,丁沫估计就只有奶娃娃的时期和刘云住过同一间屋子,丁沫站在卫生间淋浴花洒下洗澡的时候脚指头都是抠着地的。
二人从回房间至今还没说过一句话呢。
丁沫推门走出卫生间,刘云看她出来忍不住就骂了句:“洗这么久,也不知道你在里面是洗的什么,就不能快点出来。不知道我还没洗?”
丁沫低头,不想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