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光的叫声引起了祁瓒等其他三人的注意,纷纷围了过去看向他的电脑屏幕。
在那条编造丁沫谣言的帖子下面,有一条因为点击率过高而置顶了的回复,说是回复,其实就是贴了几张图片,但是点开一看就知道事情精彩了。
图片是一份文件的扫描件,开头就是大大的三个字“律师函”。
后面的内容大抵上就是在陈述委托人丁某被他人编造谎言,故意抹黑,被恶意侵害个人名誉。
现在律师已经收集取证到发帖人和评论里恶评人的IP地址,并且这些IP地址均为同一个。
发帖人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已经涉嫌构成诽谤罪。
请发帖人站出来公开道歉,不然委托人就将报案并且起诉。
不仅如此文件里还插入了各种截图作为证据,回帖人相同的IP地址也被列了出来。
“额,丁师妹,我能说她啥?”乔光看完这封律师函,也有点语塞。这真是强有力的回击啊,不管如何律师函一出,谣言自破,帖子里全是在议论这个的。
但是,这算不算杀鸡用牛刀了呢?
祁瓒是这会才知道有这么个帖子的,他扯开乔光,坐了下去,仔仔细细认真的看了一遍里面的内容。
然后眯起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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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是一个普法成功的公民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在法律制度还在逐步完善的2001年,又是大学里的学生哪里懂这些?
丁沫都很遗憾这会还没有《网络安全法》,公安机关对于网络犯罪还没有专门的规定。现在她也只能用律师函去吓唬吓唬他们了,毕竟请那律师连夜写律师函才500块钱,人家还看在她是学生的份上打了骨折,丁沫付得起。
果然电脑那头的吕驰吓坏了,律师函没有实际上的法律作用,只是起到警告意味,他哪里知道这些。
他只觉得现在天都快塌下来了,自己这是要进局子了吗,怎么发个帖而已,他的IP地址就被查到了,还构成了诽谤罪。
等吕驰忐忑不安的去上课的途中,发现教学楼下的公告栏前站满了人,他走近一看差点没当场晕过去。
那封律师函被大大的打印了出来就贴在公告栏上。
他一来,众人的视线全部都看向他。吕驰在帖子里将自己塑造成了受害者,本来是准备收获同情的眼光的,但是大家也不是傻子啊,尤其是他举证自己被打的那张照片明显不是偷拍,那就只可能是自拍。
所以发帖人是谁,其实挺好猜的。
尤其是当吕驰看到这大幅打印出来的律师函时,就怕学校的老师知道,直接没过脑子上手就去公告栏上把律师函给撕了下来的行为,更加证实了这一点。
“我听说他追隔壁的那个女生没追到,所以才发帖子污蔑人家!”
“我怎么听说是因为人家那个女生家里有钱,看不上他,他才去报复人家的!”
“你们的版本都不对,是他知道人家有钱,想要去占便宜,被那女生识破了,这才恼羞成怒搞了这出的!”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我们知道的都是对的?”
“你看看他现在被人家发律师函了,还要起诉他,这撕毁的动作真是说明了一切。”
站在公开栏前的学生纷纷议论了开来,那些议论声落在了吕驰的耳朵里就像是有针在戳他的耳膜一般刺耳。
刚刚他不应该这么冲动来撕律师函的,看在别人眼中就是招认了这一切都是他做的。
但是如果不撕被老师看到了,他可能要吃不了兜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