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丁沫大二上学期学期过半的时候,李山那边工厂建了个七七八八的。
周静直接向银行贷了款,所以建设的规模比他那个大很多,也就意味着还要点时间才能弄好。
他这边要乱的事情比较少,反而工期短,速度快很多,毕竟盖个厂房而已,还真花不了太多时间。
李山这头因为地是自己买的,厂房也是自己盖的,但是里面的设备就不敢用全新的了。他经政府介绍,盘下来一个要转行的服装企业的生产线,还接手了一批技术熟练的工人。
搞定一切,顺着通讯录过去一一之前的合作方联系了一通,就准备开工了。
开工前最后一件事情,丁沫收到了一封文件,里面是李山已经签好字的《股权协议书》,还有《股东会决议》。
新的股权分配丁沫又重回了大股东身份,这回是实打实的70%之多。李山说的很明确,秉着二人谁也不吃亏的原则,这个股权比例是将二人过去应分配的金额加上丁沫新增的资金比例折算出来的。
不是说他就想给丁沫这么多,而是她这次实在给得太多。李山忙前忙后的现在看起来都像是来给丁沫打工的。
丁沫也就没再客气,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现在就她和姑父两个股东了,未来经营稳定了再转一些回去就行。
不久之后,丁沫收到了丁志琴给她寄的由新工厂生产出来的第一批衣服,惊奇的发现衣领处都被打上了标签,上面用手写体写着四个英文字母“MOMO”。
丁志琴还挺坦诚的:“这不是商量了半天也没商量出什么合适的名字来,就用了你名字里的沫的拼音么。反正这名字挺好记的。”
丁沫:是挺好记的,未来的互联网上将会存在几千万的momo大军呢。
“姑,你们该招聘招聘啊,别省着那点钱,不然就你们两个,我怕你们也管不过来。”丁沫劝了句。
丁志琴:“放心,这点轻重我们还是知道的。已经准备聘请一个厂长了,你姑父已经开始研究国外的电商网站了,忙得很,生产这边的事情只能交给别人了。”
丁沫听她这么说也放心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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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一段时间,丁沫居然在校园里发现有人穿着自家的衣服,而且那女生挺尴尬的和自己撞衫了。
也顾不得此刻的氛围,丁沫毫不犹豫就走近过去给那女生来了一通客户回访。
据这女生介绍,衣服是在校外的小服装店买到的,价格划算,料子也很好,穿在身上也很舒服。款式虽然不是那种走在时尚前沿的,但是也不落伍。
丁沫这才明白应该是有本地的商家通过电商平台找李山拿了货然后到市场上卖的,价格倒是比他们的出厂价高了一倍,不过算下来仍然很划算就是了。
等到未来他们自己开始运营淘宝店铺,这些利润空间就可以释放出来给到消费者了。
再加上李山的销售重心本身就是海外市场,只要他那边能一直稳定的生产物美价廉的东西,是不愁销路的。
丁沫这才彻底对工厂的事情放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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