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匆匆而过,到了周一,杨天辰一早就来到了新北制药,董总也是安排好了生产事宜,就待杨天辰到来。
清点了一遍物料,确认无误后就开始投料。杨天辰前世合成了多次伊马替尼,对伊马替尼的合成工艺和实验参数非常清楚。
以4-甲基-3-硝基苯胺、对氯甲基苯甲酰氯和N-甲基哌嗪作为起始原料,经过缩合、氢化、成胍,得到目标产物。
其中起始物料4-甲基-3-硝基苯胺到4-[(4-甲基-1-哌嗪)甲基]-N-(4-甲基-3-氨基苯基)-苯甲酰胺的两步反应,可以通过一锅法进行,理论收率差不多65%。
再与单氰胺成胍后与3-二甲氨基-1-(3-吡啶基)-2-丙烯-1-酮反应得到伊马替尼,用甲磺酸成盐,结晶就得到了我们的目标产物。
有着成熟的工艺,试验很是顺利,杨天辰一边试验,一边记录数据,同时还在完善化合物合成专利,他必须抢在诺华制药之前发布这个专利,不然他就得侵权。
但只要他能在诺华之前发布专利,并提前开展临床试验,再发布临床专利,那诺华就得侵权。所以他也很是用心,毫不懈怠。
原料药生产周期比较长,杨天辰每天都是盯着试验,记录试验参数,他记忆里面虽然有详细的实验参数,只是他以前是小批量合成,还没有这么大批量的做过,工艺放大有些参数还是需要调整的,所以一边试验一边完善这些参数。
14天后,甲磺酸伊马替尼原料终于拿到了成品,不过收率比他以前做的低了不少,一共只有32kg,不过完全够用了。
当天,杨天辰就开始了甲磺酸伊马替尼片的生产,同样是之前的思路,在药品中加入了人参、当归、黄芪等一些补气血的中药,只是加入量较低。
加上淀粉和甘露醇这些辅料,混合,制粒,压片,包装,成功生产出第一批甲磺酸伊马替尼片。规格为400mg/片,一盒是30片,刚好是一个月的药量。
1987年,卫生部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国保健药品(中药类)的监督管理,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发布《中药保健药品管理规定》,实施“药健字”审批管理。规定中明确保健药品不得加入特定的药品,包括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等,且原则上不使用主要来源为进口的原料以及国家重点保护的药材。
所谓不得加入特定药品,肯定不会包括伊马替尼,因为这个原料还是第一次出现,也不是进口的原料,所以杨天辰就是准备钻这个法律漏洞,以保健品的名义生产药品。
为了规避风险,保健品的功效只会写提高免疫力,但宣传的时候肯定会明确列出治疗白血病,而且主要通过病人和医生口口相传私底下进行销售。
杨天辰的计划是购买这个药品必须要提供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诊断证书,不然就不可以销售。
而且这个生产和销售公司的法人都不是杨天辰,就算出问题也找不到他头上,他只管赚钱。
有了这笔钱,他才能完成伊马替尼的临床试验,其实这也是为社会做贡献,为国内这大量的白血病患者谋福利。
当然,这种方式也只能持续干两年, 1996年6月1日卫生部颁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年7月卫生部颁布了《保健食品评审技术规程》和《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方法》,并规定保健食品的功能评价要在卫生部认定的功能学检测机构进行,实行省级和卫生部两级审批制度。
不过两年后杨天辰也就积累了足够的原始资本,也不需要以这种方式去挣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