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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修篱笆

丁一在劳动时不忘仔细观察,其实说是修补,主要是补,篱笆的厚度足有四五米,几乎都是由一层层的荆条堆叠出来的,越是里面的荆条,越是干枯开裂,棘刺也掉得多,补上一层新鲜的,篱笆就像是刺猬一样有了防御的能力。看得出,荆条的保质期在三年左右,三层棘条上的刺多得让人有点密集恐惧症。

收工后,丁一去找了一趟刘妈,交给了她一项艰巨的任务——照着防刺手套的样子做劳防手套!

刘妈的女红和厨艺还真是对不起她的身材,两片厚布,两块羊皮就完美模仿出了粗糙版劳防手套,细巧地就像是绣娘做的。

两块羊皮都缝在了掌心一侧,刘妈戴着自己做的手套,一天下来,没被扎到一次。第三天,几乎人人手上都有了一副由两片布、两块或三块羊皮拼成的手套了,工作效率有了极大的提高。那是全村妇女前夜的劳动成果,这种手套很快就在整个榆林县普及开来,当然,丁一没拿到一颗豆子的专利费。

五天过去了,篱笆修好了一里,比预计还要快上一些,但第六天风云突变,县里来了两个商人,说是有货物需要运送,调走了朱堂请来的两名商行护卫,朱堂的家丁仆人自然不敢停留在那么远的地方,只能退回到三里以内,这样一来,预计收割到的荆条就有了一个大缺口。

更凄惨的是,经过五天的收割,临近漠东村的沙漠中已经少有成片的棘柳了,这一天的收成可以用惨淡来形容,仅仅采来了一千八百斤棘条。

如果不往沙漠深处走,荆条的缺口将大到村民无法承受,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卖掉世代传承的土地。失去土地的后果只能是为奴为仆,这是村民们不敢想象的事,所以大家决定冒险进入到更深处的沙漠。

全村有能力自保的只有一个——唐乐,唐乐的意思是先由他一个人拉着牛车进去锯棘条,因为他也没能力保住别人,这几天沙漠里的动静这么大,肯定已经引起了某些猛兽的注意,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再向内深入了。

要钱还是要命?这是个要命的问题。最终商量下来的结果是村中年轻的、跑得最快的,向内延伸半里,而唐乐赶着牛爬犁再往里走个一两里。这个不得已的结果只有一个人反对——唐乐的小娇妻,不过这次唐乐作了一回主,直接让反对无效。

一清早,唐乐赶着牛爬犁向大漠深处进发,离村子五里开外的沙漠开始有了起伏,那些沙谷里正是荆棘茂盛的地方。

牛是耕地的黄牛,将近两千斤的庞然大物,牛角都有一米多长。爬犁是个大木框加上削去棘刺的棘条编织而成,如果装满,少说也得两千多斤。此时,丁一正躺在爬犁里随着沙坡起起伏伏,初升的朝阳晒在身上,暖洋洋地想让人睡觉。但下坡时的一记颠簸差点将丁一颠出框外,不由地轻轻叫了一声。

“喂,你小子怎么在这里,快回去!”赶着车走出了五里多,直到丁一发出那声低呼,唐乐才发现了丁一的存在。

“我和你一起去,我在沙漠里走了上百里,比你更有办法对付棕狼!”丁一自信地说道。其实心里比唐乐还紧张,但为了漠东村的生计、为了报答唐乐的恩情、也为了弥补自己那泡屎的过错,丁一不可能不跟着来。

“不行,夫子说过只让你们搬棘条的,你快点回去,免得我为了救你,搭上一条老命。”

“放心吧,我跑得肯定比你快。”丁一自信地说过。因为在和朱欣的对打过程中,丁一还是发现了自己的一个优势,那就是速度,自己只要逃跑,朱欣就没追上过一次。

“那你在沙丘上放哨,我在下面锯棘条,一有险情你就自己先跑!千万别管我。”唐乐也发现了这个特点,真要跑起来,自己确实追不上这小子,

“放心吧,有人会放哨,我来收割,你装车,今天就收完下面这片荆棘!”丁一道。

“你还骗谁来了?疯了么?还有,这么大一丛沙柳,一个人怎么可能一天就锯完?”唐乐有些紧张起来。

“相信我就是了。”沙谷最多四五十米深,快走到底时,丁一打开背包,放出无人机,然后在西坡坡面上展开太阳能帆板,二十来天没充电,电池几乎已经没电了。

弄好这些后,丁一套上了那套百叶窗式的出舱服,当然已经叫刘妈缝过一遍了,其牢度绝对远超老曹的布袍。最后取出万用钳向棘丛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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