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知道了,你们赶快去排查吧,把人找出来。”
埃里克点了点头对约翰说道,这是彼得一脸疑惑的问菲尼克斯:“为什么你那么确定康纳斯会取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好像是个比较出名的作家我没记错的话。”
“当然,彼得。”菲尼克斯笑了笑。“如果你详细回忆一下这个作家曾经写过什么书你恐怕就不会有什么疑惑了。”
“是《混沌》对吗?”这是埃里克插了句话。
“我没记错的话,从简报里面来看,那个约克曾经化名洛伦兹,而爱德华·洛伦兹则是提出混沌理论的人。
虽然阐述和研究混沌理论的人很多,出书的也不少,但是直接将书面写作《混沌》的只有克雷格先生。而且我想康纳斯·昆丁探长也不会用霍金这个名字吧。”
“是的。”菲尼克斯点了点头,其实就算他来解释也只能强行解释。他之所以知道康纳斯会用这个化名完全是因为他知晓剧情。
“其实我也不敢非常确定,只能赌一手。如果没猜中那么只能不断地从监控中找人了。因为我和他的对话,已经让他有一种紧迫感,无论我们有没有活捉约克我们可能都会发现我们被耍了。
所以他必须动作要快。坐车离开洛杉矶不现实,先不说汽车速度不快,恐怕还没跑多远就被各个地方的警察给拦截了。所以只有飞机是能最快逃离的,而且机场离市区的距离更远,我们想快速打到机场也不现实。”
“所以你就提前让我们把机场控制住。”彼得点了点头。“就是为了防止他使用的化名不是你猜测的,我们还是可以进一步排除对吗?”
“当然。”菲尼克斯耸了耸肩说道。“人生不可能每一次都是赢,所以我必须想办法面对失败。多做一手准备,那么我的筹码就会变大,就算看起来要输了我也可以想办法让他变成平局。甚至翻盘。”
“确实不错。”埃里克赞赏的说道:“多一手准备,多一份筹码。菲尼克斯,我现在越来越看好你了,自从你开始当侦探以后,你在不停刷新我对你的看法。好好干,你会得到你想要的。”
“谢谢,埃里克。”
康纳斯来到飞机场已经是是晚上九点了,他在下午和菲尼克斯通完电话后就悄悄把通话记录给删了,然后沉默的把手机换给了约克。
他已经能够相信约克的下场了,同时他也知道自己时间紧迫,如果警察动作够快那么他也玩晚。
于是很快他就把自己的行李和其他必备的东西收拾好,然后躲开约克把这一切搬上了车。
他已经在网上预定好了今晚离开洛杉矶的机票,当然他使用的是一个假名字,一个他最喜欢书籍作者的名字——詹姆斯·格雷克。
他非常喜欢这本书,也非常赞成里面的理论,可以说这本书上锁阐述的理论是他这次行动的指南。
康纳斯开车又快又稳,不过因为他的车速一直控制在道路交通允许范围内,所以即便遇上了一些巡警但是却也没有发生任何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