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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千杯不醉真男儿

第一百零四章,千杯不醉真男儿

【万能胶水】之所以被称为超能力,那就一定比其他胶水有更神奇的地方。

比如不用亲手去涂抹。

但凡是秦秉文目光所及,或者神识感知到的地方,便能隔空涂上胶水。

给江枫和花月奴手上涂上胶水,他倒要看看,这两人天天腻在一起,能相爱多长时间。

对于怜星的邀请,秦秉文觉得没什么意思。

移花宫最漂亮的几个,都已经被邀月搞到老家去了,这里都剩一些……普通美女了。

怜星此时也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秦秉文不屑趁人之危。

此处已到大明朝的边境,再往前走,便是宋朝。

都是汉家天下,风景并无不同。

又行了几天,终于遇到一座大城。

城门上赫然写着“无锡”两个大字。

进得城去,行人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水仙和牡丹两个侍女,很少有机会闲逛,此时边走边看,看的眼花缭乱。

林平之驾着马车,悠闲自在。

已到中午,秦秉文道:“小林子,找个酒楼吃饭。”

说罢,又叮嘱道:“多转转,找个热闹的酒楼。”

一般江湖豪侠们,总在酒楼中搞事情。

秦秉文想凑凑热闹。

果然,又走了一段,便听林平之道:“义父,前面酒楼似乎有热闹!”

秦秉文叫道:“走起,瞅瞅去!”

走近了一看,这座酒楼门匾上大写着三个金光灿灿的字。

松鹤楼。

秦秉文一行人上了楼,却见酒楼中的食客,都伸长了脖子,朝一处看去。

甚至酒楼的伙计厨子,都跑到前堂来看热闹。

秦秉文望去,原来是一条大汉和一个年轻公子,正在拼酒。

那大汉身材魁梧,浓眉大眼,鼻梁高挺,一张国字脸,威武不凡。穿一身灰色长袍,已有些破损。但气势却如顶天立地一般,威风豪气。

年轻公子穿着锦衣,面容清秀,举手投足间,倒不是很豪迈,颇像一个读书人家的公子。

这两人在一张桌上,你一碗我一碗,正大口喝着高粱烧酒。

周围的食客们都举目望着,时不时发出一阵喝彩。

见此情形,秦秉文觉得很眼熟。

看着两人长相气势,还有这拼酒的行为,这不正是乔峰和段誉初次相识的情形吗?

要问秦秉文前世最喜欢、最佩服哪位英雄。

必然是乔峰莫属!

且不说为国为民的大情怀,单说豪迈气概,乔峰举世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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