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锦州,清泉县。
明月高悬乱葬岗,乌鸦呕哑着死亡的密语。
在乱葬岗边缘有一小土屋。
屋内,桌椅散乱,地上打落一只盛血的旧瓷碗,血迹斑驳,点点嫣红。
梁柱上绑着一人。
他的身材干瘦,脸庞枯黄,破旧的麻衣上有血污,头上还缠着布条,有干涸的新鲜血迹。
他叫郑义。
郑义睁开眼,目无焦距,脑子在整理散碎的记忆。
穿越了。
这里是大唐,不是那个贞观之治的盛世大唐,而是妖魔祸世,左道横行的大唐。
原主父母早亡,死于水患,逃荒至清泉县,遇到一名老衙差。
那老衙差见其可怜,带回了家,收作义子。
那现在是什么情况?我为何会被捆缚至此?头上的伤又是怎么回事?
吱!
开门声打断了郑义,让他的双眼有了焦距。
从屋外走进一位少女,她端着一碗血水,眼睛红肿,脸色有些白。
在昏黄的灯光映衬下,她宛若一名住在密林深处的巫女,那血水是巫女调制的秘药,散发着诱人的芬香。
咕噜~
渴!
好渴!
郑义看着那碗晃荡的血水,喉咙下意识地咽了咽,一种来自本能的恐惧和渴望弥漫。
“别...别过来!”声音干涩而无力,他挣扎着。
听到声音,少女止步。
额,这么听话!
这时,郑义才注意到,少女看他的眼神里竟然也流露着些恐惧,更多的是一种无助。
“哥,你清醒了?”
“哥你别再轻生了,一定会好起来的!”
少女的声音很沙哑,很柔弱,她放下碗,缓缓将郑义抱住:“我只有你了,我不要你死!”
哥?
轻生?
早在少女喊哥的时候,郑义就感觉脑海一阵嗡鸣。
一股记忆洪流倾轧而来,冲击着郑义的心神。
那名好心的衙差叫郑守真。在郑义之前,郑守真已经收养了一位小女孩,就是眼前的少女。
郑守真说,他是在小溪旁捡到小女孩的,那日正值夏季,许多萤火虫围着她飞舞,因此取名流萤。
郑流萤!
很美好的名字。
“高一点,再高一点,哈哈哈......”小小小的郑流萤在荡秋千,郑义在后面推。
欢声一片。
“......”
“哥,我好笨啊!”小小的郑流萤囔囔着要学厨艺,打碎了好几个罐子和碗,低着头沮丧道。
“没事,爹回来了我就说是我打碎的。”郑义抚着郑流萤的丸子头。
“......”
“爹是不是去县里了,你有没有跟他讲,我要吃糖葫芦?”郑流萤馋嘴,摇手询问郑义。
“啊,我忘了!”
“你......”
“......”
一段段关于郑流萤的记忆纷至沓来,直到两周前,郑义染上了一种诡异之症。
发作时非常渴望鲜血,在那种渴望之下,郑义完全失去理智,变成一只只知道饮血的毛怪。
正如此时,郑义心神失守之下,黑红占据眼白。
“血!血!”
郑义一口咬在郑流萤的肩膀上。
郑流萤在郑义没有回应之时,就已经有了危险的预感,可她并没有躲避。
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一般,任凭鲜血直流。
“哥!”
无声的眼泪流进她的心头,饱含着无力和绝望。
她知道她的哥哥再也回不来了,他已经是一只怪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