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自己起码能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自己起码能够问一下。
现在,他都不知道自己处在一个什么机制当中,这算什么?
让自己体会死亡的感觉吗?
让自己知道活下去的可贵吗?
让自己变强吗?
让自己痛苦吗?
惩罚自己吗?
什么都不知道!
算是被人牵着鼻子走,那么他也想知道是谁牵着。
王牧自嘲般笑了。
这算什么?每次自己都说不要想太多,但是还是会想。
甩了甩头,感觉头都要被甩晕,王牧对着贝爷笑道。
“贝爷!我饿咯!”
“饿了吗?我看到前面有一棵树倒下来了,应该能找到点东西吃。”
“贝爷!我开玩笑的!”
“快来!看我找到了什么?”
看着贝爷举起一条黑色的蝎子,王牧忍不住给了自己一巴掌。
……
忍受着作呕的感觉,王牧跟着贝爷走在陡峭的坡上。
那只蝎子的味道真是…
难以忍受的不只是味道,而是蝎子在最里面活动的感觉。
难怪每次贝爷吃虫子的时候虽然声音很好听,但是表情都不怎么好,现在他是知道原因了。
难受香菇可是要忍耐!
像贝爷说的,在荒野里,能够有吃的就不错了。
他虽然也提议过让贝爷烤一烤,但是贝爷说生火太麻烦了。
无比想念妈妈…做的饭菜。
整段路都是上升的,也就意味着王牧要跟着贝爷一直往上爬。
手脚并用,但是由于少了一只手,使得王牧的动作有点慢,而且还很累,
整个过程,贝爷时不时跟摄像头说话,时不时跟王牧讲些大道理。
王牧也是服了,这么难走的路他都不敢分心,贝爷竟然一心三用,仿佛这里是他家一样。
这就好比,有个学神是你同桌,他上课开小差玩手机还时不时跟你聊天,期末考试却考了第一一样。
而且,还长得贼帅…
但是王牧也知道贝爷在1997年,就作为年轻的英国登山者到达了喜马拉雅山的阿玛达布拉姆峰,然后是1998年,就作为最年轻的登山手到达珠峰顶。
现在这里对于贝爷来说就像是如履平地。
同时,贝爷并不只是探险家,还是主持人,作家,演讲家,甚至获得过包德曼·塔斯克文学奖…的提名,和威廉姆·希尔体育图书奖,还有学士学位,见过女皇,是英国童子军总会的主席,破过各种各样记录,还有一个支持他事业的美丽的妻子和三个儿子。
这个人本身就是一个人生赢家。
王牧想了想自己有什么地方是比得上贝爷的,除了会说中文之外好像就没有了,哦,还有,王牧能吃皮蛋…
跟在这样一个人后面,王牧却不会感到压力,因为贝爷的性格就是很和善的一个人,表面上是这样的。
贝爷已经活成了一个传奇,王牧看着贝爷那伟岸的背影,他也想活成那样。
每天追逐着自己喜欢的东西,过着别人羡慕的生活。
他听过这样一句话,把生活过成诗。
享受生活中的每一件事。
而这一切的前提条件就是,活下去。
他脑海不知不觉就埋下了一颗变强的种子。
他不想每次都被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牵着走,他更希望自己能掌握这一切。
所以,要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