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对比着自己,只觉得心里那团嫉妒的光噌噌噌的往上涨,本来是来看她笑话的,没想到会看到狗粮,一个个看荆宝珠越发不顺眼了。
“这男子居然比兰祖年的礼还重,一开始我们去的白家,兰祖年家给的不过十斤肉,一根金簪,带去的是一只鹅,这男子居然直接百斤肉,百斤粮食,还是聘雁,这是碾压了兰祖年啊。”
“是啊,可兰祖年给的礼已经很重了,没想到这男子更加的看重女家,一开始还以为这男子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来,没想到倒是让人刮目相看。”
“这次兰家会不会觉得没脸?”
“怎么会,兰家给了金簪呢,这男子可没给首饰。”
话音落地,就见着燕修宜把手上的大雁递给了旁边的小奶包。
小奶包一直乖巧的站在一旁,什么话都没说。
只一双滴溜溜的圆圆的眼睛四下张望着。
等到接过大雁,奶声奶气地说道:“他们说你没给姐姐首饰,可要争气些。”
燕修宜淡淡扫了他一眼,缓缓移到了荆宝珠跟前,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块玉佩,“这是信物。”
他轻轻扬起,递到了荆宝珠的身前。
玉佩在阳光的衬托下,晶莹剔透,温润淡雅,像羊脂一般光可鉴人,只一眼便能断定这是一块价值连城的好玉。
就是没见过好玉的村民也看的出来,这玉绝对是上好的玉佩。
村民再次惊得屏住了呼吸。
这一刻,他们想要做荆宝珠了。
刚刚还说这男子没给首饰呢,转手就给了这么好的一块玉佩。
玉佩对上金簪,哪个孰轻孰重,分辨不出来吗?
这样就显得金簪多少俗气了一些。
只是这样一对比,荆宝珠可就比白惜玉更受夫家重视了。
人家瘸腿了还猎了大雁来当定亲礼。
可兰家兰祖年好手好脚的,却只是用了鹅代替。
这么一比较,还真是高下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