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明显觉得自家儿子学习的劲儿变了,不是说以前不用功,以前在张氏看来也是难得的用功,毕竟村里头哪家人家的六岁的孩子可以端坐在书桌前一两个时辰练字读书?别说练字读书了,就让他们坐上一个时辰,也少有这个定性。 但是自从那次被先生打了手掌心之后,这娃就好像是拼了命地学。以往总要她叫醒狗子才会起床洗漱,现在都不用叫唤,每天天刚亮就起,吃过饭就往私塾赶。回家之后更是反复练字背书抄书,怕纸用的多,专门还让他爹给他做了一块木板,成日里对着木板练字,待觉得可以了才写在纸上。 现在林清是和家里大人一起起床,他们去地里,他去上学;晚上吃过晚饭乡间没有什么夜生活,都是早早入睡,而林清却还要读书写字,最晚一个才入睡。 张氏晚上躺在炕上和林三牛私下嘀咕,觉得一定是荀夫子私底下教导特别严厉,才让儿子拼了命的学。虽然张氏也觉得全家勒紧裤腰带供一个孩子读书不容易,可是真看到自家儿子学的那么苦,这当娘的心里还是渐渐担忧起来,生怕给读出一个好歹。 张氏给林三牛分析完自己的想法,用胳膊肘撞了一下林三牛,示意他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林三牛劳作了一天了,一躺到炕上就想打呼,但是听张氏讲的是自家儿子的事情,还是强打起精神听完:“我说你啊你,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前一阵子儿子难得出去和同窗玩了一下,你怕他把心玩野了;现在儿子读书刻苦,你又怕儿子把身子给读坏了。” 张氏听完林三牛的话,有些不高兴地背过身去——她能不操心吗?自从生了二狗后,自己身体也不是很好,肚子几年也没有动静了。二狗是她唯一的儿子,她不操心二狗她操心谁去? “你看看你,我没说啥你生个啥子气咧!”林三牛强行将张氏肩膀掰回来,想了想还是说道:“我看二狗子最近都是跑着去上学,他和我讲要锻炼身体,我琢磨这能成。咱种庄稼的也要天天种才有力气,儿子天天跑着上学也能长点力气。我看啊,倒不如你这两天和娘讲多买点肉给大家补补身子,让二狗他们几个娃吃好点,才是正理咧。” 张氏听了林三牛的话,也是在心里点头,吃好点总归是没错的。娃读书费脑子,是该吃点猪肉补补。忽然又看到林三牛凑了过来,贴在她耳朵边讲:“最近我和大娃都跑到隔壁村收东西了,家里有了驴车这个营生,上个月都有三两多银子交到公中呢!” 张氏心中一喜,心道难怪最近刘氏张罗着要新弹两床过冬的棉被呢!家里有了额外的收入,估计娘手也不会那么紧了,明日就和娘去说说。 张氏放松下来,和林三牛又唠了一会儿琐碎,很快就睡了过去。 而此刻隔壁房间的林清还没有入睡,待练完今天要练得字,将毛笔沾了墨汁工整地对着荀夫子给他的字帖练习完之后,才捏了捏有些发酸的脖子,将课业收拾好,准备去睡觉了。 他现在练得是台阁体,据荀夫子讲是现在最流行的一种字体,秀润华美、正雅圆融。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上一任的皇帝特别欣赏这种字体罢了,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林清之前也从没好好练过字,这本字帖还是荀夫子见林清练字一途有所长进之后,才赠给他的。林清也无法挑剔,毕竟在他看来这字帖上的字已经写得够好了,而书铺中一本普通字帖都要二两银子。所以这本字帖林清一向珍而重之,一旦用完都会仔细地用干净的纸包裹起来,不让他受一点污染。 或许张氏说的也没错,确实荀夫子在教他的课业上费尽了心思,只要能帮助林清更好学习的地方都帮助了,让林清感恩不已。 但是更大的触动还是那日看到稻田里林家男子的忙碌,无论老少都尽一切所能将这片田地打理好,没有人会仔细分算自己割了多少稻子,能分得多少粮食,他们只是这家中的一份子,为这个家尽自己力所能及的一份力。 林清为自己之前感到被捆绑在这个家庭里的惶恐而羞愧,他始终认为自己和他们有所不同,有朝一日一定会摆脱这样的农家生活,但是他忘了所谓家人就是守望相助,不离不弃! 那一刻林清才明白,自己一直不曾融入进这个家庭中,而他现在,渴望融入。 他选择融入的方式就是更加发奋读书,了解这个世界的一切,保证自己能有安身立命的本事,为这个家庭做点什么! 就在这样的信念中,三年时间一晃而过。 林清已然九岁,不能再称他垂髫小儿了,至少九岁这个年纪在这个人均寿命三四十岁的时代,已经可以当做一个小劳动力了,村子里不少孩子九十岁就开始谋生路了,要么跟着父母下地干农活,要么去哪边匠人那里当学徒,等过个五六年学成了本事,就可以娶亲生子了。 当时刘氏和林老汉给林清也打的这个主意,读个三年书,然后送到镇上店铺里当小伙计,要比那些学徒好,还有月钱可以领,等过个几年运气好得东家看中,说不定还能当上掌柜的! 林清原本对这样的安排是没有异议的,他觉得只要能有机会读书,然后放他出去,他定然也能做出一番事业的。于是当觉得自己已经学业已成之时,林清有一次在荀夫子考校他功课的时候,无意流露出了这样的想法。 “糊涂!糊涂!糊涂!”荀夫子重重得将书本摔在教案上,气的脸都有些涨红了,一直严肃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愤怒的表情。 林清被荀夫子的火气有些吓到了,思索了一下自己刚刚说的话,好像并没有不尊敬的地方啊? 荀夫子焦躁地来回踱步,仔细审视了一番林清:小小少年已经长高了不少,差不多到他的胸膛了,或许家中日子好过了,脸色也不像初见时那般面黄肌瘦,因为很少下地干活,所以皮肤白皙,五官清秀,乌黑的头发用一枝木簪束起,若忽略身上洗的有些发白的棉袍,说是镇上人家的小公子也有人信。 盯着林清看了好一会儿荀夫子才严肃道:“可是因为银钱的事?” “不,不。是家中本就这个打算,等学满三年就送学生去镇上做伙计。”林清家中现在已经比过去好很多了,每年有驴车卖货的进账,一年下来除去开销能结余二十几两银子,去年还翻新了一下茅草屋,现在也住上了砖瓦房。村塾本就便宜,林清这点花费倒也真不是什么大难题了。 荀夫子听了也是怔了半刻,恍然明白过来,这来他这边读书的,可都不是奔着考功名读圣贤书去的,人家本来的打算就是去镇上当个伙计啊! 当下沉下心来,双眼紧盯着林清道:“你我师徒已经三年,这三年我对你是倾囊相授,并无一点藏私。若你认为在我这儿学业已成,想去别处另寻名师,夫子为你骄傲。但是万万不可是去镇上当个伙计啊!以汝之灵性,当读圣贤书,习百家言,在科举一途上独占鳌头才可!怎可去做什么店铺伙计,简直有辱斯文!” 荀夫子说的有些痛心疾首,但是却也道出了他的心声。他庸庸碌碌了一辈子了,只少年意气风发时过了童生试,此后就是年年考,年年不中。谁让他有生之年只得一个女儿,女儿出嫁后也无甚寄托,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科举一途。 其实荀有志是知道自己的水平的,在读书上并不是什么有灵性的人才,若不是靠着祖出过秀才,少时就开始读书习字,加上运道好,说不定连个童生都捞不到。但是奈何这么多年考下来,举业就像他的一块心病,怎么都摆脱不了。 原本荀有志从镇上搬到张家村也是准备攒几年钱,到时候再去考。谁知道遇到了林清,让他心中大呼震惊,无数次得设想如果自己年少时如林清一般聪慧,可能如今早已金榜题名,而不是如像现在只是一个落魄的教书先生。 也因此,对待林清,荀有志仿佛自己发现的一块瑰宝,将这些年所学所想一股脑们教给林清,对他的课业无比认真,甚至将自己举业的希望都寄托到了林清身上,对待林清说是亦师亦子也不为过。 尤其是在乡间待了几年,发现自己身体愈加老迈后,对林清的学习便也越发上心。 此时听林清这样一说,才如醍醐灌顶,恍然清醒林清当初读书的意图可是和他南辕北辙的。 还没等林清表达什么,荀夫子突然整了整衣衫,对着林清道:“走,本夫子和你一起回林家。我要和你双亲好好说道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