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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尾声(二)

好久不见!这里是扑街的某番!

没错,扑街了,真的扑街了!虽然早有预料,但还是彻彻底底的扑街了!

到现在为止,编辑都不想理我了啊喂!(大哭)

我从第一章翻到最后,认真反思了一下。可到最后却依然没有什么头绪。

啊,我不太喜欢思考。既然没有头绪,那就继续写吧。这就是我的解决方式。

同行们都劝我:啊,你这个肯定盘不活的。这不是你个人的文笔问题,轻小说也有火的,但是你得有吸引流量的元素才行啊!你像你,第一人称还纯日漫背景,市场本来就不大吧?最起码改成第三人称啊!

啊,确实有考虑过。我去翻了一下实教的书评,哪怕厉害如它也只有不到六百条书评。这么看来,我这不够30条书评还是蛮厉害的嘛!(自我安慰)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们要说什么。不吸量也不是我想要的啊……

还有改什么第三人称之类的,那样确实是会让许多人读起来更舒服。但是我写这本书的初衷就是写出一本真正的,中国人写的日轻小说。只是因为没有流量,就要加入所谓的吸引流量因素改成第三人称,那还算什么日轻小说?

引用书评区的一位书友评论来说,那就是“习惯了套着春物皮的厕纸”。没错,关于这一点我也深表赞同。在写新书之前,我也有认真扫榜。那些所谓的“神作”都是一些套着各种各样ip的厕纸,去掉他们吸引流量的元素外,你会看见一模一样的使。

嗯,关于这一点哪怕是我这种扑街也有资格表示不屑。那种东西骗骗圈外人也就算了,老二次元会对那种东西感兴趣吗?(笑)

回答一下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

首先,不会因为扑街就不写了,哪怕一天一章也要写完啊。

然后,关于能不能加更这件事。我的回答是。

除非在读人数超过30万(开玩笑)

哈哈……其实这不是什么人数问题,请允许我用百万字完结作品作者的身份认真的告诉大家:原创,真的比同人难。更别说是我这种没什么可参考的日轻原创了。我甚至都不打算吃全勤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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