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正义,也就是程序正义。
它是维系社会稳定、保护人身权益所不可或缺的至高存在。
私人正义,终究只是靠个人道德观所定义的东西,没有准绳。
而谁也无权决定另一个人的罪名——能决定他罪名的,只有法律。
然而许多情况下,对于那些犯下重罪、被抓获就多半死路一条的犯人来说,某位唯一知晓真相的侦探,就成为了这个宣判他命运的人。
许多侦探都面对过这种无比艰难的抉择——这种情况下,通常来说都是受害者都罪有应得、罪行罄竹难书,而犯人被逼无奈选择复仇,所做的一切合情合理。
那么作为侦探的你是放,还是不放?
只要不是对司法的信仰特别坚定,那么无论哪种选择,想必做决定时都纠结万分。
需要明确的是,侦探不是执法者,实际上并没有将犯人抓获归案的权力和义务。他们唯一的职责和义务便是找出真相。
只有执法人员,才是真正无论从情理哪方面来讲,都不应该放走罪犯。那样算是以职位之便以权谋私、亵渎公职、践踏公检法机关的尊严。
所以侦探们对外虽然都声称绝不放走凶手,但实际上大家都在心里默默的有着一杆秤,用其衡量自己在特殊案件中的决定。
也许是没经历过那种让人特别纠结的案件,张璇衡与何朱琪都不太清楚自己究竟有着怎样的立场。
尽管希望永远不需要面临艰难抉择,终究是不切实际。
随着走廊内又一阵脚步声越发的接近,张璇衡明白那是刑警们来了。
余政兴匆匆上前迎接,表明了同行身份,还彼此寒暄了两句——就是从这一对话中,张璇衡了解到带头的刑警叫秋海升,是刑侦局东城区支队刑侦科七组组长。比如余政兴这个四十多岁的大叔,秋海升可要年轻了不少,似乎也就三十岁上下。
似乎余政兴是旧城区支队刑侦科二组的组长吧……他暗自在心里思忖着:每个支队到底有几组啊?
在余政兴的介绍下,张璇衡二人也与秋海升等人打了招呼。而接下来,案子便被警察们着手调查,告诉何朱琪他们可以回去了——毕竟他们没有作案嫌疑。
同时,秋海升还宣布所有刚刚待在后台的成员,都暂时被作为嫌疑人,不能离开。这让偶团的员工们都惊愕万分,彼此恐惧的面面相觑,不明白状况。
秋海升警官作出了解释——他会如此判断,是因为痕检人员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