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到底把那一大碗焗饭都吃光了,吃完饭,厉庭深送她回家。
这还是林夏这辈子第一次坐上这种非常之拉风的加长林肯,以致她一直在左顾右盼。厉庭深挨着她,明明这车里有那么多地方可以坐,这长腿窄腰的大帅哥偏偏若无其事地贴着自己,西裤之下,隐约可窥见紧实的大腿肌肉。
林夏不动声色地贴回去——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车一路缓缓行驶,直到一个破旧的小区门口,面对这起起伏伏的狭窄小路,饶是再豪华的车也挤不进去了,司机于是稳稳停下,礼貌道:“厉总,到了。”
“张小芳,”厉庭深突然开口,“你家就住在这种地方?”
林夏翻了个白眼——当个破前台,能住得起什么好房子?
脑子里是这么想的,嘴上,林夏仍楚楚可怜:“房子不大,抱歉,让您看了不高兴。”
厉庭深立马改口嘴硬道:“没,你住哪里,和我无关。”
林夏:“那厉总,我先回去了,谢谢您特意送我。”
话毕,她转身推门下车,裙摆从光洁的小腿滑落,厉庭深看过去,喉头轻滚。
她的一举一动,在今夜的他看来,都是极致的诱惑。
“张小芳。”
他突然叫住林夏,面对着那张带着几分疑惑的漂亮面容,厉庭深嗓音微顿——
“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给你批公司宿舍住。”
“谢谢厉总,”林夏转过身,扬起一个甜美的笑容,“我活得还不错。”
面对厉庭深这种超级自负的大男子主义有钱人,最好的攻略方法就是适度地卖惨装柔弱表忠心,然后在他真的这么以为的时候,瞬间掐住他的脖子。
看着那道纤长瘦弱的背影消失在巷子拐角,厉庭深的眸色暗了暗,旋即迈开长腿,坐回车上。
加长林肯,重新驶入黑夜。
奢华的别墅内,管家向厉庭深恭敬敬礼:“少爷,晚餐在二楼卧房。”
厉庭深淡淡扫了他一眼,径直走上楼去。
他已经很久没有吸血了。
嗜血症是厉家基因里的诅咒,他们家的男人,出生便比旁人俊美非常,身材高大挺拔,智商卓绝超群,每个月却总有那么一天,要过着在黑夜里阴暗地吸食人血的生活,而他的,已经人为推迟好久了。
那日在集团,他嗜血症大发,问张小芳名字时,身体内狂躁而不安的灵魂已几乎要冲破大脑,那时他只有一个想法——她好漂亮,我要喝掉她的血。
但不知为何,在对上她澄澈而清明的目光时,他的脑袋有片刻的清醒,仅存的理智,在疯狂的欲望前告诉他——你想要的更多。
于是他转身就走,回到办公室,吞下一片暂时抑制的药片。
今晚约她出来,药片在路上失效,但他这个月却不能再服用了,所以如果她脑子再灵光一点,不要只知道在餐桌上故作聪明时,她就会发现,车门一路紧锁,窗帘随时准备拉下,甚至那辆加长林肯里,就收纳着随时准备给她止血的绷带。
但她还是放走了张小芳。离开时,女人在开着玩笑,而他在看着她光滑而漂亮的一节小腿,那一刻,他脑子里竟然又萌生出那种念头——他想把她拉回车里,狠狠地,疯狂地,完全地占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