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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我有一个朋友

等他俩给出了“卑鄙”和“这样的朋友不绝交留着过年嘛”的结论之后,英晨失魂落魄的走了。

伊斯力和莉芙路看着她的背影,觉得跟昨晚的迪妮莎有点像。

“话说。”莉芙路把笔架在鼻子和嘴唇之间:“英晨大人口中的那个朋友就是她自己吧。”

“嗯。”伊斯力点点头:“另一个朋友应该就是那个迪妮莎了。”

“所以英晨大人果然没觉醒,对吧?”

“应该是这样没错了,但她自己似乎还以为隐藏的很好,所以我们就继续装作不知道吧。”

“伊斯力,你什么时候变成马屁精了?”

“莉芙路,这就是为官之道啊。”

重新回到街边的长椅,英晨开始自我怀疑。

“难道我真的很过分?”

拉花娜瞥她一眼:“我觉得你可以更自信一点,比方说把‘难道’去掉。”

“可我只是假装觉醒了而已,我本来可是打算把自己剁碎了扔在迪妮莎面前的!”

神踏马把自己剁碎!

拉花娜嘴角直抽:“老实讲,剁碎这点挺有创意的。但你有没有想过,对于斩杀妖魔的战士来说,死亡并不可怕,觉醒才更加恐怖。”

“诶?是这样吗?”英晨大吃一惊:“可死了就什么都没有,觉醒的话至少还算是活着吧。”

“是活着,但要变成自己致力消灭的存在,那还不如死了。至少组织是是这么教育我们的。”拉花娜轻叹一声:“仔细想想吧,如果是死了,迪妮莎只要为你报仇就行;但如果你觉醒了,迪妮莎杀你要再痛苦一遍,不杀你又会让怪物玷污你的躯体。别无选择是很艰难,但两相为难才是真正的绝望。不管怎么选都是错的,无论如何都无法让事情变好,大概正是因为这样,迪妮莎才会痛苦不前吧。”

英晨惊了。

她是登仙大佬的分身,所以想法也是修仙者的想法。试问哪个修仙者不是将苟活放在第一位,为了活下去,夺舍附身也不在话下,更别说是什么小儿科的觉醒了。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修仙者们知道,只要登上仙途,一切都可以挽回,所有的罪孽和苦难都是这个过程中的一点小曲折。

但大剑不同,大剑保质期极短,完全没有未来,支持她们行动的动力就是“守护人类,以人生,以人死”的信仰。为了这个她们可以舍生忘死的战斗,但当这个信仰被破坏的时候,她们就会产生无法挽回的崩溃。

大剑不怕死,她们只害怕不能以人类的身份而死。

英晨觉醒,还是因为自己,对于迪妮莎的打击不异于一场120级的大地震。

她这是心志坚毅的,但凡碰上个心志一般的,恐怕不是自杀就是黑化,到处嚷嚷一袋米要抗几楼了。

英晨觉得,自己大概不是给迪妮莎弄了个心结,而是给她弄了个心魔。

竟然把天骄的心魔给搞出来了?

这也太牛逼了。

不愧是我!

然后她就抽了自己一巴掌。

为什么?

她也不知道。

手自己动的。

拉花娜倒是十分欣慰:“看来你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既然如此,就想些办法补救吧。”

谁错了,我才没错!

补救?补救个毛线!

英晨心里这么想,但嘴巴也跟手一样擅作主张。

她叫来伊斯力,把写着迪妮莎名字的纸条狠狠拍在桌上。

“三天,我要这个女人的全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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