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斯远想起20岁的时候,还在P大上学。
那时他也很喜欢纽约,也去过很多次。
但有一阵子,可以说是心血来潮。
即使课业繁忙,他还是会每周抽出一天时间,到纽约闲逛。
火车往返两小时,只为了到一些标志性景点拍照,打卡。
毕业后,他也在纽约华尔街工作过半年。
住在纽约,却不再喜欢逛纽约了。
只不过因为运动的习惯,会常来中央公园。
之前就发现过长椅上的刻字,他并没有多在意。
但这半年,他几乎将所有带有刻字的椅子看了个遍。
后来他也曾心血来潮排队想要捐一个刻字的纪念椅子。
但等排到他了,他却又放弃了。
只因为不需要了。
他转而想到什么事,问林羡。“你不会觉得对这里很失望?”
他忽然提问,林羡想也没想回了他:“不会。”
说完笑了笑,又补充道:“不管是中央公园还是纽约这座城市我都不会觉得失望。”
“我知道这里很好,我很喜欢。就足够了。”
其实于林羡而言,她心里有对这里最美好的向往,也不想因为其他原因轻易把心里的美梦推翻,所以愿意对它宽容一些。
但她没有多说,担心自己过于矫情,担心不被理解。
温斯远的目光一直落在她的脸上,有一点难以言说的情绪。
她被看得脸红,起身准备走:“好了,我们走吧,接下来的行程就全部交给你了。”
温斯远叫住了她,唇角微微上扬。
“既然是我来安排,那不如和他们学一下。”
他转头看向椅背,林羡顺着他的视线看去,那个刻字写着:
Austin & Chloe:Had a walk here holding hands.
温斯远向林羡伸出手,等待着她的回应。
林羡愣了一瞬,在他的注视下,缓缓将左手放到他的掌心。
十指相握的时候,两人不约而同的扬起浅笑。
“那你再和我说说你在纽约的事,好吗?”
两人牵着手漫步往外走,林羡问他。
温斯远挑眉,“就这么喜欢纽约,只想知道这里的事?”
林羡抿唇,修改了一下措辞:“其实是想知道你的事,什么都好。”
她这样一说,才把温斯远哄好。
他轻哼了一声,轻描淡写的说了点自己15岁来美国的事儿。
果然,就如他所说,这前半辈子也算顺风顺水,没有遇上什么挫折。
考上P大的时候17岁,提前修完本科,继续读硕士。
22岁在纽约工作了半年,最后还是选择回国。
23岁回国创业,短短四年就成了炙手可热的温总。
如今23岁的林羡,却是即将毕业,还没有人生方向的普通人。
林羡不由得夸他一句,“温总可真是人生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