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惹它,它就不会理你,甚至都懒得看你一眼。
要是当初知道对方这么强,又是这么个懒散特性,就算不和对方成为盟友,那至少也能和平共处相安无事,不至于搞成现在这样。
不过自从他派那100多个人去夜袭那栋别墅后,应该没这种可能了。
“可惜......”想到这里,楚轩心中鬼使神差地闪过一丝遗憾。
而要是青山赢了,那摆在他面前的就只有两条路,要么加入对方,寄人篱下;要么从这里滚蛋,到其它地方谋求生路。
两者都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还有一种最坏的可能,那就被对方清算。
他不是不知道,青山之所以一直隐忍不发,是因为自己还有利用价值,等一切尘埃落定的那天,他也就没用了。
鸟尽弓藏,兔死狗烹。
他从来都习惯于把事情往最坏的方向考虑。
不过也许也不用等到那天,吃一次瘪能忍,要是吃多了,青山说不定会狗急跳墙,所以他已经在提前考虑退路了。
深深看了眼对面古树下聚在一起的绿袍人,楚轩站起身,拍了拍屁股,转身往远处走去:
“熊大,跟我来一趟......”
......
和楚轩等人差不多,秦明的据点也是笑声不断,一派喜庆之色。
“秦哥,丘雨小姐真是咱的大贵人,跟着她们不仅能喝到汤,偶尔还能吃到肉......”
“太牛哔了,我不装了,我摊牌了,我王大锤实名想当丘雨小姐的狗......”
“当初选择和丘雨小姐交善真是咱们做过最明智的决定,当然了,都是秦哥的功劳!”
“诶秦哥,俺长这么大,还没在现实里摸过枪呢,让俺瞅瞅呗,正儿八经的冲锋枪啊......”
“诶我也要我也要......”
“......”
秦明倚靠在破烂沙发上,脸上挂着难以抑制的笑意,面前的一众兄弟同样如此。
众人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三把黑色冲锋枪,其金属表面上除了有些许磨损和刮痕外,几乎完好无损。
此外还有子弹若干,少说也有两三百发。
这些东西全都是先前帮丘雨小姐打扫战场时捡来的,简直发大财。
“秦哥,这些冲锋枪咱可没给丘雨小姐看啊,真的没事吗?”
就在众人兴奋不已之际,人群中忽然响起一道不和谐的声音:“秦哥,不是兄弟多说,但我觉得这真的很重要。”
“关系到我们在丘雨小姐心中的印象。”
“我以前是做生意的,一锤子买卖做不久,细水长流才是硬道理......”
闻言,秦明笑容僵了一下。
说实话,他现在是有点心虚的,因为之前在丘雨小姐那卡了个bug......
现在想想,好像当时脑子一热,过于冲动了,几把破枪和丘雨小姐的信任相比,孰轻孰重都没拎清,简直糊涂。
要不还是去“自首”算了。
俗话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说不定人家看在自己这是初犯,又知错能改的份上,还能放过自己这一次。
“秦哥,秦哥不好了!”
就在秦明为之前的错误决策而烦恼时,一个兄弟忽然大叫着跑了进来。
“秦哥,我们在搜寻食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处废墟,里面全都是骨头架子,人的!”
“兄弟们都觉得,那特么是人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