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必须要修炼那东西了。”
燕双鹰掀开床板,从暗格中拿出一本包裹严实的书册。
这本书来历不明,他穿越到哥谭时,就出现在了他的怀里。
燕双鹰打开包裹,书册封面是几个熟悉的大字:
《万魔化血大法》。
笔劲苍遒,字迹暗沉,竟像是用鲜血书写成的。
他仔细阅读过这本书。
简而言之,这是一本魔道修炼的功法。
据书里介绍,还是最顶级的那种。
燕双鹰本来是不相信这些牛鬼蛇神的。
但自从来到哥谭,从电视里亲眼见到能单手举起一架飞机的超人后。
对于这所谓的《万魔化血大法》,也就不是不能接受了。
燕双鹰握紧书册,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自己没有超能力,想要应付杀手鳄的报复,别无他选,只能试着修炼这套魔教大法。
燕双鹰翻开功法。
第一页上写着,修炼万魔化血大法的第一步,是选择一把专属的武器,称之为本命魔器。
在古代修真界,本命魔器往往是刀枪剑戟,或者其他冷门兵器。
但现在……燕双鹰从怀中拿出那把原属于鳄鱼帮杀手的手枪。
室内昏黄的灯光下,手枪黑色的烤漆反射着幽幽蓝芒。
这是奥地利生产的格洛克17型手枪,全长185毫米,质量620克。
发射9毫米巴拉贝鲁姆子弹,初速360米每秒,弹匣17发,有效射程50米。
相比于花哨的刀剑,他更喜欢这种朴实无华却致命的武器。
燕双鹰按照功法上的指引,默念了一段玄奥晦涩的口诀。
接着左手掐诀,咬破食指,将一滴鲜血滴落在枪身上。
鲜血触及枪身,瞬间消失不见。
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迅速渗透进枪身的每一个细微之处。
随后,枪身上泛起了一层淡淡的血红色光泽,却又在眨眼间恢复如初。
只留下一种难以言喻的奇异能量波动,在空气中荡漾。
枪身微微震动,似乎在响应着这古老的魔道仪式。
燕双鹰重新握住手枪的枪柄。
一股与他血脉相连的亲切感在心底油然而生。
手枪的外形并没有多少变化,只是更深邃了些。
但燕双鹰却能隐约感受到,枪身中潜伏着一股奇异的力量,与自己的心神相连。
这种微妙的联系,让他对这把武器的操控达到了如臂驱使的地步。
燕双鹰爱不释手地把玩着自己的本命魔器。
他用过很多枪。
但没有一把,像它一样致命而优雅。
“以后,就叫你鹰啸吧。”
燕双鹰收起枪。
一缕亡魂突然从鳄鱼帮杀手尚未凉透的尸体中飘起。
在屋内盘旋几圈,最后一股脑扎进燕双鹰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