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考虑自己的安全。
假如把丧尸看作一个奇特生物物种,那么他也会死,只要破坏大脑中枢。丧尸也有天敌,目前已知的有一种——人类。
李毅虽然不幸感染成为丧尸,但奇特的是“意识”还在。我思故我在,我就还没死。没死就怕死,李毅不想真的死。
末世的这一年,他深深明白一个道理:越是末日,活着越是奢侈。活着的每个人只是幸存者,直到最后一个人。
在目前丧尸占据上风的末世,伪装成为一个丧尸,确实比作为人类幸存者安全得多。在几乎见不到人的禹航区,更是闲庭信步,几乎不用担心。
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遇到人类幸存者呢?遇到一些生存能力强的猎人呢?万一有枪甚至远距离狙击枪,自己可能还没看到人,就被他们干掉了。
自己虽然可以穿着明星躲粉丝的遮掩装扮,但仔细看还是比较容易分辨的:蹒跚的步伐、僵硬的各关节、泛白的双眼、皮肤的质泽、无法说话的喉咙……
我在丧尸之中很安全,在幸存者面前就是盘菜。
李毅决定在自己能鱼目混珠确保自己躲过人类的狙击之前,暂时不要离开甜蜜家园这个熟悉的安全地太远。
其次,他想看明白这个魔幻的世界。
丧尸的出现,违反了人类的理性,打破了科学的认知。而自己身为丧尸却还保留理性,更是再次反转颠覆了自己的认知。转为丧尸后,又有更多颠覆认知的发现,比如那月亮喷洒的光点是什么?为什么能够帮助丧尸进化?为什么从没听说人类能够进化?难道人类真的要灭亡了吗?
李毅很想把这一切弄明白。既是出于好奇心,也是为惨死的数十亿人还有自己找一个答案。
随着半年前金家渡地铁站避难所的覆灭,李毅之后就几乎没见到人类政府组织的身影,最近两个月,甚至都没有见过活人,而变异丧尸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强大。他心底是越来越绝望,觉得人类迟早要灭绝的。
直到变成一只保留意识还能持续进化的丧尸,他心里才生出一丝曙光,觉得似乎自己前面有一条路可以走下去。
走下去,直到回到那梦中的文明时代。
即使那个时代并不美好。有人评价那个时代“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呵呵,李毅想着这些人在末世后肯定不会再这么想——之前的评价是多么轻浮、多么狂妄。
如果自己力所能及,哪怕有一丝可能,他想回到那个时代。
哪怕只有一丝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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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第二天晚上,李毅继续吞噬月亮光华(李毅对光点的暂时命名),没有选择楼顶,而是平面面积更大的北门广场和连接的小区道路公共区域。北门进门后是一个小广场,有一些绿化草坪灌木、回廊、小步道,还有物业的两幢小平顶房和垃圾回收点等公共设施。这里还有通向小区内的三条路,一是小区中央的水泥双车道。一个是两侧靠近围墙的小红砖步道。
这些平面区域加起来至少一千平米,比单独一幢楼顶要宽阔得多。之前在3幢楼顶,大概每分钟能掉落1个月亮光华,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等。
而在这里,吞噬月亮光华的效率就提升了不止一倍。
接下来的两周,李毅白天清扫各个楼栋,晚上追逐吞噬光球。
在吞噬的过程中,他确定了自己可以推动月亮光华在体内的运转,而且可以有意识地把某一个器官作为光华“滋润/疗养/强化”的目的地。
联想到变异丧尸的特征性,他猜想这可能就是丧尸变异类别的出现原因。
想到自己目前的需求,他首先选择滋润强化的器官是:皮肤、小腿和眼睛。
选择这几个,一是这些器官是他作为丧尸的最显著特征,改善他们就可以解决自己在人类面前的安全问题;另外皮肤是人体最外层的防御器官,眼睛是最主要的远距离观察器官,小腿是主要的步行跑路器官——选择强化它们就是选择先保命,先“苟”起来肯定没错。
在修炼两周之后,他明显的看到自己不一样了。
他通过手机和残存的充电宝充电,连续拍摄了自己十四天的面部形象图片。
如果说一天变化还不明显,那么第一天和第十四天的照片对比就很明显了:
皮肤,原本像皮革一样灰白干燥的皮肤,逐渐恢复了一些人类皮肤应有的黄白色,并且变得更加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