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稀疏的一缕缕阳光映照大地,空气中有一种清新的滋味,一些棕榈树伫立在街道旁,让人觉得一切都是那么地宁静祥和。
唐人街外的街道,一张供路人休憩的木质长椅上,一个高高瘦瘦的黑人坐了下来。
他悄悄打开了一个录像机,调整了一下角度。
而他的对面,有一个男人正在晨跑。
晨跑的男人穿着简单的短袖和短裤,还有一双运动鞋,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男人的右臂竟然有一个恶魔的纹身,大半截纹身都没被短袖遮掩,露了出来。
男人身上用来装饰的东西除了这纹身,就只剩下一个戒指而已。
高高瘦瘦的黑人打开手机,打了个信息给几个人,随后,他将录像机轻轻摆放,时刻对准了晨跑的男人。
录像的,正是弗莱玛。
而正在晨跑的,正是龙争和雪芷需要对付的穿越者,波提罗德斯。
波提罗德斯正在晨跑,不像其他晨跑者一样会戴耳机听歌,他的神经时刻紧绷,充满了警惕性,而奔跑的过程中,他的迈步一致,每次跨出的步伐精准,误差不超过五毫米。
下盘稳如磐石。
就在这时,六个黑人小混混阻拦了波提罗德斯前进的步伐。
波提罗德斯微微皱起眉毛,说道:“各位先生,我们素不相识,你们确定要为难我吗?如果你们是来打劫的,那么我要跟你们说一声抱歉,因为我跑步的时候身上不会带现金,不只是现金,我除了自己,跑步的时候什么都不带。”
“那你带种吗?怂货?”一个黑人混混笑嘻嘻的说道。
另外几个黑人都发出哄堂大笑。
波提罗德斯的眼神忽然变得凌厉,二话不说便出手了,在所有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一拳宛如闪电一般迅猛的击中了说话那位黑人的喉结,这一拳快得有些不可思议,混混们的眼里只能看见一道模糊的残影。
“啪!”
“咕噜……”
那位黑人兄弟瞪大眼睛,直愣愣的躺在了地上。
“这他妈是什么?ese功夫?”其他几个混混傻眼。
波提罗德斯有些淡漠地说道:“各位先生,我们井水不犯河水,我不惹事,但不代表了我怕事,你们如果执意要惹我,一意孤行的下场只能是自己倒霉。”
其他几个人对视了一眼。
他们都是亡命之徒,纵使波提罗德斯露出了惊人的实力,他们心里依然没有产生太大的畏惧感。
其中一个黑人混混从腰间掏出了一把手枪。
“看来你们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了。我刚才的手段,热身都不算。”波提罗德斯摇了摇头,而后动了。
他几乎是在瞬间穿过了前面的几个黑人混混,来到了掏枪的混混面前,手掌微微发烫,猛然将掌心印在了持枪混混的胸膛。
一米八几的个子,竟然眨眼间便横飞了出去,胸膛都凹陷,血从持枪混混的口鼻里溢出,一声惨叫,霎时间,那个混混便已经在三四米远的地上无声无息的躺着了。
“可恶!”
“打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