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隆的秋天比起北方来说更加暖和一些,风也更小。即使在河岸边射击应当也不会影响到精准度,唯一可令人担忧的就是湿度问题,不过这些已经被油纸和颗粒化火药解决了。
“移到200米吧,我要看看它的性能。”
方延身材高大,竖立和装填这支步枪显得格外轻松。”
他熟稔的咬开纸袋,捏着弹头一点一点的往里倾倒火药。确认火药填装完毕后,再塞入米尼弹,最后的步骤就是,用装填干压紧子弹与火药,放上雷酸汞火帽,一切就大功告成。
米尼弹的形状酷似陀螺,但是尾部凹陷。这是一个很巧妙的设计,当火药变成燃气,其温度使米涅弹的底部热胀冷缩,从而减少燃气泄漏的现象。
若不是当时后填装步枪已经被普鲁士帝国所完善,不然在膛线之后,这枚小小的子弹又将是一大前膛枪的伟大杰作。
“准备放枪!”莫托在一旁大喊,用以警示能听到枪声的所有人,“放!”
方延迅速的打开枪击,随后借着标尺和照门的参照,瞄准了200米开外的铁板,扣动扳机。火花从枪口飞出,伴着浓浓的硫磺硝烟味。
米尼弹被火药飞速启动,本身为铅质的好处就体现出来。米尼弹被巨力和膛线的相互作用下变形,在空中旋转着飞出。
“嘭!”
火药的响声和金属板被击中的声音同时响起,以方延惊人的视力来看,这枚米尼弹稳稳当当的击中了人型铁靶的胸口部位。
铅质的子弹与铁靶相撞后碎裂,徒留了一个被挤压穿透的孔洞。
“两百米内,铁甲的穿透性不是很好,子弹回收也较为艰难……”方延摸着下巴揣摩,“如果m1863式步枪都无法在200米外击穿板甲。他们若是有燧发枪,那必然也无法击破了,金属装甲现在还不是舍弃的时候,至少还有一定的防护能力。”
此时,跑去看靶子的莫托一路小跑回来,他有些气喘吁吁的汇报道:“大人,您打得可真准。正正好好命中心脏部位。”
“性能不错,我没有看错你们。”方延将击发过的步枪递了回去。
莫托没有接,反而低着头闷声说道:“这款步枪基于您的设计产出,因此您应当给它命个名字。所有好武器都该有一个名字,就像是塔斯丁一世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
“嗯……”方延用余光瞥了一眼自己腰间的长剑,嘴角抽了抽,“就叫它‘工匠I型’吧,这把步枪不仅是我的设计,也是你们的心血。”
“是。”莫托接过步枪,心中异常的激动。
“‘工匠I型’要是真的用这个名字来命名的话,不管是现在的人还是未来的人,他们都会知晓这把枪出自一群工匠手里!”
莫托兴奋的想道,他仿佛见到自己和同事们在领主大人的身旁熠熠生辉,无数人再提及这把划时代的步枪的同时都会想到他们这么一群人——一群来自延山领的工匠们。
他们会在关于火器研发的历史上留下自己名头,而这一切全是得益于领主大人光芒。
想到此处,他内心无可动摇的忠诚又加上了一块坚实的钢座。莫托和卢卡二人激动得面上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