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安全隐患,那就是在黑灯瞎火,见不着一点光亮的环境下,这样的火堆是极其显眼的。
“喂,朋友们,你们看一看,那有东西在发光!”
这次是玛丽娅事先察觉出了异常,她在远处的密林中看见了一些散发着光芒的,钻石形状的绿色物体正在朝着火堆这个方向靠近。
“这……会不会是萤火虫?”侯超诧异地望着远处那些“小灯笼”。
“不大可能,因为在这种能把钢铁冻裂的低温下,它们是很难活下来的!”林宇持了反对意见:“我认为应该是有人在那。”
“有人?”侯超顿时打了一个寒战:“窑子的人找过来了?要真是那样咱们可就有大麻烦了!”
“再等一等吧,别这么悲观,凭啥什么坏事都让咱们给遇上,万一只是迷失了方向的探险队呢?!就算是真的匪徒找过来,那他们也不见得能够在树高林密的状态下打到我们!”
大家都一致赞成林宇的观点,他们紧靠着篝火,把身体紧贴在一起,警惕地注视着这些由远至近的发光物体。
随着距离的靠近,那些“小灯笼”的主人也逐渐露出了自己的庐山真面目,原来并不是两条腿的人类,而是四脚朝地的动物:狼!
这些纯野生的狼可不像平常在动物园中见到那样,每天都是懒懒散散地被圈养在铁笼里。它们占据着当地食物链的顶端,是自然界可怕的杀手,一生中的每时每刻都活在生死搏杀当中。
单只狼的战斗能力尚且不俗,这要是结成群的话就更加可怕了。可以说不管多么大型的动物,一旦被狼群给盯上,那想要生还,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
老天爷给他们开了一个天大玩笑,似乎是觉得第一个爬山崖的磨难对于他们来说不够刺激,故意留他们在人间,从而把其带入第二个更大的险境。
在野外遭遇食肉动物,尤其像狼群这样棘手难缠的猛兽团体,是队伍中所有的人都不曾遇到过的。
逃跑,是当时所有人心中的第一反应。
为了尽快摆脱狼群,他们拼尽了全力,为了不对自身的速度造成影响,他们没有携带哪怕是一根燃着的火把。
可悲的是,这些人太过于相信自己的能力了。
选择在狼的主场地与其赛跑,这是他们一生中做过的最错误的决定。
说起奔跑,即使是最为优秀的跑步冠军,也根本不能和四条腿的狼相提并论。这一点不仅是体现在爆发力上,更重要的还有耐力。因为狼是天生的猎手,追逐猎物长达数个小时,那在它们的生活当中纯属家常便饭。
说起地形,这对于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狼而言,简直就是烂熟于心,更不用说它们天生自带的夜视功能以及超高的智力。
相比之下人类就要弱势很多,因为在这种只凭感觉前行,对于前方道路没有良好的能见度的情况下,人特别容易迷失方向。
很快,林宇他们便在这速度,耐力等各个方面不占优势的情况下,被野狼给包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