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雅集团统治海市几十年,孙永年的威名可以说是妇孺皆知,但这次来的可是陆氏家族的长房长孙,他年纪虽轻,但在商场上早已战功累累。
海市的很多豪门大族把宝押在了这个英俊的年轻人身上。
所以见到自己的太太,女儿们挖空了心思想要拿下陆煜城,大人物们十分乐见其成,有些甚至是公开举双手赞成。
联姻,自古以来都是成本最低的战争方式。
谁要是拥有了陆煜城这个乘龙快婿,在海市那可是如虎添翼!
“唉,你的新房子需要一个女主人。”
陆明哲周旋完一波又一波的贵客,逃到陆煜城身边的沙发上,一屁股坐下去,累的只剩了半条命。
“不是有你吗?”
陆煜城独自坐在一角的沙发上,对频频射向他这边的美女们的目光视而不见。
“我?” 陆明哲气呼呼地指着自己的鼻子,气的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我一个大男人,本来追随你到海市是想成就一番大事业的,结果就是替你开Party,招待这群只知道吃喝打扮,叽叽喳喳吵得人耳朵都要聋了的女人们。”
“你这是暴殄天物!”
陆明哲怨妇眼控诉。
“女人不都这样吗?”
陆煜城若有所思,淡淡地说道。
“嘎~”陆明哲愣住,他竟然破天荒第一次跟自己讨论有关于女人的话题,他不是那个从来不相信爱情,女人是瘟疫的怪癖男吗?
对,“怪癖男”是陆明哲给陆煜城偷偷在心里打下的标签,从小学到大学,陆煜城都是当之无愧的校草级人物,但却从来没有见过他对哪个女孩子动过心。
后来,陆明哲实在好奇,问了他这个问题,在陆煜城含有三分警惕,七分冰冷,十分鄙视的目光下,陆明哲几乎都要退缩的时候,他抬起如雕刻般英俊的脸,淡淡吐出一句,
“我从来不相信爱情,女人,对我来说更是如瘟疫一样的存在。”
这句话,陆明哲从20岁记到了现在,从这些年看来,陆煜城也是这么身体力行地践行的。
陆明哲刚想开口反驳,让他不要那么消极,女人在他陆明哲眼里简直如花朵般可爱,他应该尝试着去深入了解一下。
这是,孙雅诗摇曳生姿地朝他们走来。
“喏,谢谢你的手机。”
孙雅诗眼里只有陆煜城,眉目含情地看着他,把手机递给陆煜城。
“呵,女人的小伎俩。”
陆明哲看这情形,顿时起了促狭的心思,朝一脸情深的孙雅诗笑道:“孙小姐来参加Party没带手机?打个电话还要借我们阿诚的?”
陆煜城面无表情,伸手接过手机,看也没看,装到了西服口袋里。
见孙雅诗被陆明哲戏弄,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深邃无波的眼睛盯着远处跳舞的客人出神。
孙雅诗盯着陆煜城那张让她又爱又恨的俊朗的脸,看了好久,他也没有回头施舍她哪怕一个目光。
“要你管!烦人鬼!”
“呃......”
孙雅诗再次败下阵来,拿陆明哲撒了口气,红着眼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