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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凶险

犬科动物和猫科动物一样,都是自然界最顶级的猎杀者。

猫科动物更加敏锐,狩猎效率更高。

但犬科动物拥有强大的咬合力。

只要咬住猎物,就有七成概率能击杀猎物。

尤其是非洲野犬,狩猎的成功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五,是陆地上捕猎成功率最高的食肉动物!

这还是普通动物,并且势均力敌的情况下。

而罗伊和大狗王之间,

不管是在力量?还是体型?亦或者速度方面?

双方都存在着明显差距。

只要被咬住,大狗王绝不可能松嘴。

而凭借着强大的力量?

哪怕罗伊体长一米九,拥有七十公斤以上的体重也会被大狗王制伏。

之后不管是将罗伊提在半空中撕咬?

还是用前肢进一步的压制罗伊的反抗?

等待罗伊的结局,大概率都是死亡,尸体也会撕的稀巴烂!

没办法,这就是弱者向强者挥刀的弊端。

高收益,必然要承担高风险,所以任何一个失误,都会被逼入万丈深渊!!

可就在这一瞬间?

面对大狗王的进攻,罗伊还是找到了第三种可能。

墨绿色竖瞳,在这一刻变得狭长冷漠。

已经踢空的后肢,此刻选择折返回去,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动作,因为罗伊尾巴和后肢都是张开的。

除了排泄孔,在浅黄色鳞片下面,还隐藏着罗伊最宝贵的小兄弟。

罗伊的右侧腹部有一处擦伤,

这是几分钟前,大狗王用脑袋蹭的一下擦伤,两个巴掌宽度的一道血痕,贴合在腹部的黄金色鳞片都没了,看起来血肉模糊。

如果同样的情况出现在这里?

罗伊很有可能成为第一只蜥蜴太监。

但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

罗伊将自己后半生的幸福拿出来做赌注,换来的是绝境中的第二次空隙。

在大狗王血盆大口,即将落下的那一刻?

通过这不足半秒的空隙,罗伊爆发出了惊人的速度。

此前踢空的左后肢,踩到了大狗王柔软的鼻子,并且以此为踏板,像火箭一样冲了出去!!!

十次?

二十次?

别说是危险的次数,对于忙于奔命的罗伊而言。

时间都已经不重要了。

墨绿色的竖瞳看向前方,修长的体型配合短粗的四肢,胸腔的心脏如战鼓一样剧烈跳动。

身体炙热,血液像岩浆一般滚烫。

罗伊的目光看向前方。

经过半个月的摸索,他对周围这片水域十分了解,脚下是一片沼泽,而在沼泽外面,是周围最大的湖泊——

鳄鱼湖!

只要能抵达到哪里,一切就结束了!

罗伊知道大狗王的强大。

换做是坚硬的陆地?

别说是一分钟,最多十秒,他就会被大狗王追上。

但这里是沼泽。

看似坚硬,实则地下都是柔软的烂泥。

罗伊四肢短小,体态修长,更适合在沼泽区域活动。

而大狗王是一条标准的拉布拉多犬。

脑袋宽阔,身躯强壮,四肢又细又长。

沼泽这种地方,根本不适合大狗王这种大型犬奔跑。

而接下来罗伊引诱大狗王前往的深水区,更是会让大狗王无从发力。

但罗伊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杀死大狗王。

准确的说,罗伊一开始对大狗王的想法并不强烈。

只是单纯的认为这是一个送上门的大便宜。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在这方面,罗伊没有什么执念。

而真正让他下定决心要干掉大狗王的原因,是因为鸡哥说大狗王长期接触圣遗物!

当然,圣遗物并不在大狗王身上,

罗伊见过大狗王两次。

如果大狗王身上佩戴圣遗物?

圣遗物能驱散白雾,如此明显的特征,罗伊肯定会发现!

所以这件圣遗物,很有可能藏在大狗王的巢穴。

杀死大狗王很重要,但圣遗物更重要。

但大狗王的巢穴很难找,再加上狗的嗅觉很灵敏,鸡哥跟大狗王缠斗了两三个月,也没能发现大狗王的巢穴在什么地方。

为了能找到大狗王的巢穴,罗伊和鸡哥制定了一个完善的计划。

计划分为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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