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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星河里的尘埃

高欢的眼睛被蒙着,令他看不见自己究竟是处在何种环境之下,只能通过车外不断变化的声音来判断自己已经远离了那个熟悉的小镇。

绑架他的两个抠脚大汉一路上都没有说话,这让高欢无从判断对方的目的。

虽然身体早已从电击的麻痹之中恢复了过来,但是权衡了一番自己和对方的武力值差距之后,高欢放弃了再次偷袭的念头。

他躺在车后座上没有动弹,伪装出一副尚在昏迷的样子。

车停了下来。

两名大汉中的一人将高欢从车里拖了出来,扛上自己的肩头,朝着一个方向笔直走了过去。

二十步。

高欢通过这名扛着他的大汉的肌肉运动频率,大致上得出了这样的一个数值。

没有感觉到自然风,现在所处的环境应该是在室内。

扛着我这么重的一个人,却没有听到脚步声,所以地面上应该是铺着地毯或者其他类似的东西。

“叮”的一声,有电子门开启的声音。

明显的失重感,是在电梯里吗?

“您好,第一百五十二层到了。”一个电子合成的女声播报道。

高欢愣了一下,在眼罩的遮掩之下稍稍皱了皱眉。

在他的记忆里,全省境内层数超过一百五十层的高楼只有一幢,那就是位于远海市境内的星河大厦。

高欢在初中的时候曾经有幸参观过这幢高楼,但最高也只进入过一百三十层的位置。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当时带队的老师就和他们简单说明过,一百三十层以上的区域都是“星河集团”的办公区,是不对外开放的。

就在高欢还在疑惑的时候,扛着他的大汉已经将他放了下来。

高欢的身体随即陷进了一副极为柔软舒适的坐垫之中,这种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触感令他想到了自己曾经工作的那家酒吧。

在那家酒吧的贵宾区里有一种高级沙发,材质是选用“狼”级凶兽的皮毛制成的,坐上去就舒服得完全不想起来。

那样的沙发,仅仅是一台,就可以抵得上高欢的高中学费的十余倍。

而高欢现在坐在屁股下的这个座椅,比之那间酒吧里的高档沙发的舒适度还要更上几个档次,只怕是价格也要再翻上几番。

屋里有人正在抚琴。

高欢虽然没有学过音律,但也大致听得出这曲调之中的意境。

抚琴之人的心里似乎正为俗世所困,虽有逍遥之意,却又得万千羁绊而不可脱身。

原本还算欢快的一段曲子,便在这琴师的指间隐隐透出了忧郁之意,如清泉流于冰下,锦鲤困于车辙,叫人听了之后非但高兴不起来,反而也如这琴师一般陷入到忧思之中。

一曲弹罢了,高欢才听到从琴声传来的方向又响起一名老者的说话声。

“你这小辈,早就醒了,何必要装死呢?”

高欢无奈的笑了笑,他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伪装,不想其实早已被识破。

于是,他索性坐直了身体,屁股在舒适的高档座椅上蹭了蹭,换了个更加舒服的姿势。

“既然手脚可以动,那就自己把眼罩解了吧。”老者又说道。

高欢却是摇了摇头,并不打算摘掉自己的眼罩。

他说道:“说话的这位老人家,我和这位眼罩君已经在相处的这段时间里产生了浓厚的阶级情谊,还是让我再与它多相处一会吧。”

嘴上这样说,高欢心里想的却是,在对方的意图未明时,如果自己就看到了绑架者的相貌,那这伙人可能就未必会安然放自己离去了。

话音落定,一道风突然刮到了高欢的脸上,将困住他视线的那个眼罩瞬间扯得粉碎。

“本事没多大,心眼倒挺足,不错不错。”

高欢看到一名老者坐在距离他不过两米的地方,身着一袭白色长衫,面前放着一把鎏金龙纹古琴,右手还保持着抬手施法的状态。

他一惊,连忙闭上眼睛,假装着没有见到老者的样貌。

但老者的样貌已经在刚才的匆匆一瞥间落入了高欢的眼底,却是没那么快就可以忘掉的。

一惊过后,高欢方才想起那位老者的样貌自己是见过的,立刻又睁了眼,再朝着那名老者看去。

是的,见过。

在电视上、杂志上、报纸上见过。

他是华夏国的首富,被国内的众多辛苦打工者“亲切”的称之为“高老爷”的“星河集团”的创始人——高星河。

如此一来,自己为什么可以进入星河大厦的顶层这件事就可以解释得通了。

高欢确认了对方的身份之后也明白了一件事情。就算自己认出对方的相貌,猜到了其身份,也不可能给对方造成任何的威胁。

双方之间的差距就好比星辰之于尘埃一般,如果对方愿意,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让自己消失在天地间,连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

他对着高星河露出一个完美的微笑,道:“那个,高老爷,额,不,是高爷爷,您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会?我这个人一穷二白,还是个未成年,发都没来得及发育完,您说您这么兴师动众地把我绑到这个地方来,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趁着说话的功夫,高欢又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

绑他前来的黑白双煞此刻已经不知所踪,偌大的屋子里只有自己和不远处的高老爷。

但从高老爷抬手之间就扯碎了自己眼罩的手法来看,高欢并不认为自己有将对方拿下当人质的本事。

在高欢打量着周围环境的时候,高星河也在打量着高欢。

年轻、机敏、冷静,而且还很聪明。

很好,很好。

高星河站起身,走到了一旁的书架上,抽出了一个小册子来。

“高欢,男性,年龄15周岁,身高177cm,体重60KG。无恋爱史。”高星河翻开小册子念了一段,然后带着笑意看向高欢。

高欢的眉头如他所愿的那般皱了起来。

于是他非常满意地接着念了下去。

“目前生活于阳平县西关镇的苗苗孤儿院中,小学就读于西关镇中心小学,初中就读于阳平县第一初级中学,初中就读期间,曾在校运动会上三次拿到过三项比赛的一等奖,中考成绩全县第一。”

“被长海市第一高级中学录取之后,为了支付高昂的学费,暑假期间同时兼职三份工作,只可惜目前还差一万块。”

念完了之后,高星河将小册子合上,放回了书架里。

“我应该没有念错什么吧?”他向着高欢问道,笑得好似一只成了精的老狐狸。

高欢将皱紧的眉头舒展了开,点了点头,笑道:“想不到我这样一个小孤儿也会值得像您这样的商界大佬关注,简直让人荣幸得没法呼吸。”

“不过您既然这么做了,我相信一定有您的道理。那么不妨把您的目的说出来呗,咱们可以好好摆一摆,看看晚辈我有没有可能满足您的要求?”

高星河看着高欢,点了点头,眼底竟然有了一丝喜爱的神色。

这一抹喜爱的神色落在高欢的眼中,并未引起他分毫的不适,反而令他觉得理所当然。

就好似,血脉相连的长辈之于晚辈。

“小孤儿?”高星河摇了摇头,打开抽屉,从其中抽出了一张纸来,递给了高欢。

“自己看看吧。”他说。

高欢满目狐疑地从座椅上站起来,走到老者的跟前将那一纸文书给接了过来。

……

亲缘关系DNA鉴定书。

采集甲方(高欢)毛发DNA片段与乙方(高星河)血液DNA片段进行对比,二者DNA相似率为99.81%。

经本机构鉴定,两者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

看完纸上的内容又仔细瞅了瞅鉴定机构那个大大的钢印,高欢便将这份鉴定结果递还给了高星河。

两人对视了一番,气氛反而渐渐冷了下来。

仅凭这薄薄的一张纸,高欢就摇身一变,从一个不明一文的小孤儿变成了国内首富的直系亲属,就是小说也不敢这么写啊。

“你应该还记得,在你打工的那间酒吧里,曾经有个白胖女人借着酒劲在你身上乱摸,还给了你一张名片。”高星河走到落地窗边,背着手说道。

高欢双臂环胸,点了点头,道:“嗯,记得。那个女人还揪了一把我的头发。所以,她其实是您的手下,对吗?”

“是的。”高星河承认道。

“她既是我派去揪你头发的人,也是我给你的第一个考验。如果你经不住这个诱惑,跟她去了酒店,或者是在那之后打通了她留给你的电话,我大概就不会认你这个孙子,也不会想办法把你弄到这里来。”

高欢耸了耸肩,面色平静,与老者一样走到了落地窗边。

他现在所站立的地方是整个长海市的最高处,是万人之上的位置。

但他很清醒,这个位置并不属于自己。

“你似乎并不兴奋,甚至谈不上高兴。难道成为我的孙子就不能让你笑一下吗?”高星河白眉皱了皱,看着高欢道。

“哇!我好兴奋!好开心哦!。”高欢笑着说。

高星河一时无言。

“兴奋吧,是挺兴奋的,毕竟第一次站在这么高的地方。”高欢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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