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夫朗,你特像我以前的一个兄弟,真的。”——尽管沃夫朗听不懂,他还是笑着拍了拍我的后背。
和沃夫朗在洞外裹着毛毯睡了一宿,第二天我早早起床,拿了一些必需品就准备启程了。蕾雅执意要给我一些钱,我没要。
昨晚讨论的结果是我跟着沃夫朗去人狼的族群落脚,蕾雅陪美杜莎待一段时间。这已经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了,至少没把我扔着不管。
告别了蕾雅,我也没去看一眼还在睡觉的美杜莎,直接和沃夫朗踏上了前往南部人狼族群的路途。牛车我牵走了,因为如果留在这里,估计又会被美杜莎吃掉。而且路途遥远,行李中又有一大堆枪,总不能让沃夫朗帮我背行李。
“美杜莎不在身边,我也一样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我一样能过得很好!”
这样对自己说着,我决心靠自己的力量去闯出一片天地。
......
但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在离开自己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之后,能一点都不伤心难过。如果真有这种人,那叫没心没肺。
一边赶着车,我一边跟人狼聊着不着调的天。
“来歌,是不是不开心啊?”
“没事。”
“嘿嘿,你看你,都不问问我关于我家的事。”
“问什么啊,你们又不能把我吃了~”
“嚯嚯,这可不一定。”
“喂,别吓我啊......”
“放心吧,我们人狼从来不吃人类。”
“诶,那你们吃什么啊?”
“过几天你就知道啦。”
人狼吃什么,这还真是个有趣的问题。不说别的,人狼的大爪子根本没法拿住刀叉啊,该不会也是用手抓吧。看沃夫朗这个样子,没准人狼也都是讲文明懂礼貌的魔物。
算了算时间,到沃夫朗的家乡至少要五天的时间,这五天的食物是首要问题。人狼和人类的生活习惯很相似,每天都是晚上睡觉白天活动,每天都要吃饭。而之所以叫人狼,是因为这种魔物并不能像传说中那样,可以在人类形态和狼形态切换,他们生下来就是狼的样子。
狼人是能变成狼的人,人狼则是像人的狼。
这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
另外沃夫朗也说了,人狼也是和人类一样,需要公狼和母狼交配才能生孩子。其实沃夫朗和蕾雅的爱情,也不比我和美杜莎的轻松到哪去,至少我和美杜莎还能生孩子......
唉,怎么又扯到美杜莎了,不去想她不去想她~
在树林中辨识方向很困难,但对于魔物来说不是什么问题。魅魔可以飞起来眺望,人狼可以爬到树顶用望远镜观察地形。我就只能凭借祖传的方向感了。
都说女人是水,所以两个女人在一起可以用“百合”这种代表清澈纯洁的词语来称呼。
都说男人是大便,所以两个男人在一起很恶心,也只能用“基佬”来形容了。
那么问题来了,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是什么呢?叫冲厕所?
......
我都被自己的想法逗乐了,在无法享受爱情的时候,我就变着法地去讽刺爱情。说的好听叫“自我安慰”,说的不好听就叫“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
和沃夫朗在一起的时候,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太阳就落山了。虽然还能再赶一会路,但现在我们被一些野兽跟上了。当然,凭我的感官能力是很难发现的,这都是人狼告诉我的。目前的选择也非常简单,先把这群野兽赶走,然后扎营休息。
把步枪搭在肩上,我重新给每一把手枪装填弹药。沃夫朗则把西装外套脱掉,解开袖口的扣子,身体靠在车上。我们竟然如此悠闲地应对一群野兽,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这可能就是朋友与爱人的区别吧,我跟沃夫朗对彼此都非常放心,觉得对方不会有危险。
又是夕阳西沉,又是树林环境,甚至连野兽的吼叫声都非常熟悉——没错,那就是我还住在山洞里的时候,偶尔会听到的吼叫声。今天终于得见这种野兽的真容了。
“沃夫朗先生,你行不行?”
“呵,来歌先生,还是想想你自己吧。”
朋友之间的调侃结束了,大批野兽们开始围着我们转圈。
从树木间若隐若现的身体形状和时不时探出的头部来看,它们很像我所知的一种叫“鬣狗”的动物。但鬣狗理论上不会生活在森林里,这种群居的肉食动物大多生活在非洲大草原。另外就是鬣狗很少袭击人类,而这个特征明显不适用于异世界。
鬣狗的数量很多,这种动物是最被人类所低估的一种捕食类动物,它们往往会以十比一的数量优势与非洲狮争抢猎物,经常打成五五开。
“吼嘎啊~嘎啊~嘎啊~嘎啊~”
看来那种的怪异又恐怖的叫声也继承了下来。沃夫朗突然像狼一样,也发出了野性的咆哮。但哪怕是非洲陆上肉食动物的霸主——非洲雄狮都不能通过大嗓门吓跑鬣狗,更别提沃夫朗这种狼叫了。
对此显然沃夫朗也吃了一惊,我耸耸肩,表示只能动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