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小陈,把我那个......”
直到李长卿顺口喊了一声,半天没有回应,他才意识到陈胜已经参军去了。
李长卿笑了笑,暗道真是记性变差了,都忘记人已经走了。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刚开始,还有陈胜的书信寄回来。
但直到边境战争越来越激烈,送信的人没了。
在一声勿念里,断了联系。
.......
大元边境,军队驻扎处。
“小陈,发啥呆呢?”
一个中年男人走到陈胜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马哥,你咋来了?”
到了战场之后,凭借着一身极其锐利的剑术杀敌数千,让他的地位不断拔高,很快就坐到了百夫长的位置。
同时也认识了同为百夫长的马统,听他说起这名的寓意就是马到成功,一统天下。
当然这可不敢乱说,要是被皇帝听到了,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今天千夫长大人赏了我两斤烤地瓜,咱俩关系好,哥带来给你尝尝。”
马统嘿嘿笑道。
“马哥你人还怪好嘞。”
休息时间,两人找了个地方,吃着地瓜喝着烧黄酒。
“小陈,你说咱会赢吗?”马统看着天上繁星,喃喃道。
“会的马哥,肯定会的。”陈胜语气很是坚定。
“嘿嘿,小陈,要是哪天我运气不好死了,你能不能帮我把赏钱带回马家湾,交到我那妻儿手里。”
马统语气里带着些许哀求。
“说啥呢马哥,咱俩等打完仗还得一起回去喝酒呢。”
“对对,喝酒喝酒,不说这晦气话。”
“马哥你还有儿子?”陈胜又好奇询问。
“没,是个闺女,我参军的时候她才五岁,如今算算也该七岁了吧.....”
马统说这话的时候,隐约能够看到,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满是幸福。
军队里不允许喝高度白酒,但是烧黄酒可以,因为不醉人,影响不了上战场。
喝完酒后,两人没回营帐,倒头睡去。
天为被,地为床。
陈胜算是完成了千人斩,将军对他也很是看重。
随着战争的持续,他的地位还在不断拔高。
陈胜再次见到马统的时候,是在打扫回来的尸体堆里。
这个一直想要回家看女儿,让妻子过上好日子的中年汉子,现在冰冷的躺在了尸体堆里。
陈胜亲手将马统埋葬了。
随着杀的人越来越多,年轻人逐渐明白了一件事情。
杀人容易,似乎也不容易。
随着战争的不断深入,陈胜也见识到了大元士卒对于大清百姓的掠夺,杀戮。
就如同当初大清士卒杀害他的父母一样。
陈胜同样也明悟了战争最深处的含义,生存与利益。
难以生存的种族会去侵略他人,贪婪的种族亦会去抢夺。
地宝州的两个王朝就是因为利益而互相侵占。
大清不满于现状先手侵略大元,后者被打急眼奋起反击。
如今竟是大元占据主要优势。
战争很快到了白热化定胜负的阶段,谁都不知道这最后一战是顺利结尾,还是大清逆风翻盘。
被招来的士卒们都有些兴奋,打完这场仗就能回家和家人团聚了。
两方大军最后一战,也注定了会异常惨烈。
因为双方都明白,只有杀死对方才能活着回去。
临战前一晚。
千夫长陈胜所带领的队伍被安排在了最后决战。
这是将军看出他前途光明,给他走的后门。
就是想要让他活下来。
一夜未眠。
陈胜看着太阳照常升起。
嘴角挂起一丝笑容。